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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谈话间,已经到了工地,其他工人还没到来,因为两人是提前了半个小时过来的,负责守夜的小包工头此时也是刚刚起床,就看到了陆七两人,也没管他们。
      陆七和二叔直接到了工地里干活,等其他陆陆续续地到来时,两叔侄已经被汗水湿透了。
      狗头师爷和包工头到来时也只是看了陆七一眼,也没有故意刁难,陆七今天不知怎么地,也不知道疲倦,可能是在思考着如何接近曹植。
      因为到中午休息的时候,二叔已经帮他打探到曹植居住的酒楼了。
      原来曹植本来是有特定的宫殿居住的,但是因为他喜爱喝酒,也爱歌舞,所以就索性来到镇上最繁荣的街上住酒楼了。
      这里有着远近闻名的夜生活,酒香浓,歌舞劲是这一家酒楼的特色。
      陆七得知后,边预算了一下自己在工地前往小镇的路程,走路的话大概需要一个小时左右,自己天黑才下班,换算起来大概也是七点下班,也就是大概八点才能到达酒楼,在古代,晚上八点已经算是很晚了,所以那个时候,曹植应该刚好是饭后消遣的时候。
      这一天,陆七在拼命地回想起,高中语文老师让他背诵的课文,想来想去就是想不起曹植写的那首《洛神赋》,没办法,谁让自己不好好读书。
      洛神赋记不起来,只记起来曹植的那首七步诗;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
      萁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但是这一首诗,是在很多年后,曹操归西后,曹丕逼着曹植写的啊,现在拿给他好像有点不合适。
      看来只能另外想办法了。
      今天果然很顺利,那几个混蛋居然没有对陆七进行任何动作。
      陆七后背的伤口也在慢慢愈合,但是那些汗水流下来的时候,还是疼痛难忍的。
      中午的时候,陆七趁着没人留意,便吃了一粒消炎药,今天晚上回去,再消毒一下,目测还有两三天就能痊愈了。
      很快,陆七就让二叔先回家,让他跟蔡文瑶报个平安,自己则是加快脚步往城镇里走去,路线他是知道的,陆七的前身也经常会到镇上去,所以保留着记忆。
      陆七走累了就歇一会,他能猜到,曹植肯定会在天后楼饮酒作乐的,这是他们这个时代文人的雅兴之地了。
      陆七不紧不慢地来到

第14章 七步诗[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