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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然而徐龙父子俩现在沦落到去小区门口当保安为生,往常的那些亲戚朋友一个都不敢接济,为的是什么只能说懂得都懂。
      “看来是知道啊!”明媚笑盈盈的说:“当时徐龙给我磕了有六个头吧,我也不为难你,比他多一个就好。”
      宋世安僵硬一笑:“明小姐多么尊贵的人,我磕七个头怎么够?我给您凑个整数。”
      说完,宋世安直接双膝一并,跪在明媚面前,咚的一声磕了一个头。
      这个头磕下去,宋世安身后的一堆富二代腿都软了,立刻清楚他们惹了这辈子都不能惹的人。
      尤其是那黄毛,只觉得小腹一紧,要不是反应的快,只怕就失禁了。
      这一堆富二代直接瘫软在地,仿佛整齐给明媚磕头。
      咚,又一声。
      这是第二个头。
      宋世安抬起脑袋,额上一片青紫。
      明媚心里咋舌,这个头磕的真实诚啊!
      又是咚的一声。
      第三个。
      咚。
      第四个。
      咚。
      第五个……
      宋世安磕了整整十个头,头上青紫色的包高高鼓起,若是颜色变成肉色,然后这个包再大一点,宋世安可以直接去cos南极仙翁了。
      十个响头过后,宋世安依然跪在明媚面前:“明小姐,不知道我有令您开心一些吗?”
      明媚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哈,有有有,我太开心了。不错不错,很有诚意嘛!”
      宋世安勉强笑了笑,明小姐觉得有诚意就好,明小姐开心了就行。
      虽然在传言中明家也是百年世家,他宋家也是百年世家,但这种傻话谁信了谁就是下一个徐龙父子俩。
      京都王府胡同二号院明家,越了解越觉得恐怖。
      徐龙父子俩在明小姐面前就如同蚂蚁。
      他宋家的确比学龙父子俩厉害。
      但是,蚂蚱再怎么比蚂蚁厉害,大象的脚跺下来依然要死。
      瞧着明媚脸上露出了些类似开心的笑容,宋世安心里面才悄悄松了口气。
      “会调酒吗?”明媚突然问。
      宋世安谦卑的点着头:“学过一些。”说完后,宋世安自然而然的走到吧台后赶走了调酒师:“您想喝点什么?我给您调。”
      “拉莫斯金菲士吧,想尝尝。”
      宋世安僵硬地笑了笑:“好的。”
      说完以后,宋世安瞪了一眼身后差点笑出来的调酒师,取出了奶油蛋清和酒等等。
      明媚脸上带着期待的笑意等着。
      拉莫斯金菲士是一个叫拉莫斯的酒吧老板发明的鸡尾酒,因为配方中有奶油和蛋清的成分,想要做出一杯成功的拉莫斯金菲士至少需要一个调酒师摇十来分钟。
      许多比较火的酒吧老板为了节省时间都把这杯酒加在了禁点名单上。

第214章 拳击[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