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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A1高闪来一个好吗[2/2页]

走进不科学 新手钓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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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西侧战场摸去。
      不过他的方桉并不是孤身杀入中心,而是打算借用老祖宗的智慧,来个围点打援。
      一分钟后。
      徐云潜到了两位正在激烈交手的男子身侧。
      随后趁着二者刚交手完一回合调整呼吸的空隙,从身上掏出一把粉末,勐然朝其中一人掷去。
      某二更兽武圣的必杀技·撒石灰!
      “啊!”
      毫无防备之下,身穿英格兰军服的男子瞬间中招!
      徐云则趁此机会窜上前。
      肘击、卸胳膊、挑手筋、绑绳子一气呵成。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
      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完事后,徐云看向有些发呆的另一人,将英格兰军人携带的火把用力朝另一个方向一丢。
      确保自己周围没多少火光后,连忙轻喝道:
      “别傻站着了,快跟我来!”
      随后徐云带着此人沿路复刻,又阴掉了五个军士,身边跟随的即战力也达到了六人。
      算上之前徐云在寻找汤姆逊和威尔时搞定的八人、格兰特、救下吉布森·林赛时撂翻的一人。
      截止到目前,前后载在徐云手上的英格兰军人已经达到了十六位。
      不过这里毕竟是核心战场,人员密度远远不像其他地方那么稀疏。
      因此在徐云搞定完最后一人时,他
      终于被发现了。
      只见一位小头领模样的军士瞥见了正在挑手筋的徐云,顿时大喝一声,剑锋一指:
      “不好,角落里有个人在搞偷袭!”
      话音落下。
      便有两个刚解决完对手的英格兰士兵对视一眼,大喝一声,气势汹汹的朝徐云扑来。
      看着照到头顶的手电筒,徐云无奈朝身后几人耸了耸肩。
      朝这里杀来的两人都是经验丰富的老鸟,死在他们手中的人远远不止一个。
      只见他们的眼中闪动着嗜血的光芒,其中一人还舔着舌头,彷佛已经见到那个东方人在他们的刀下被切成肉块的模样了。
      然后他们就看到
      徐云的身边的木箱后边,同时窜出了六位大汉,算上徐云,就跟七个葫芦娃似的朝他们杀来。
      两个英格兰士兵:“?????”
      滕哈格·朗尼克是一位来自格拉斯哥的小麦商人,由于性格谨小慎微,因此每次在交易没完成前,他从来不会参加任何娱乐活动。
      而正是托这个性格的福。
      今晚的夜袭发生后。
      原先那批在营地门口喝酒开篝火晚会的商人几乎全部嗝屁,滕哈格·朗尼克却在一开始的冲击中活了下来。
      并且凭借着自己的保镖随从,在驻点西侧组织起了一道还算有效的防御阵线。
      不过防线虽然组织了起来,但局势却
      “老爷,不好了,卢克肖先生重伤,牛奎尔先生阵亡了!”
      听着自己仆从带着哭腔传来的消息。
      滕哈格·朗尼克脸色不变,指关节却骤然捏紧了几分。
      仆从口中的牛奎尔是他手下最强壮的一位保镖,人称大不列颠胜利号,乃是商队中标志性的人物。
      当初滕哈格·朗尼克为了把牛奎尔挖到商会,足足花了八枚英镑,孰料他这么快就
      哎!
      莫非今天真要葬身于此?
      就在整条防线及及可危之际。
      滕哈格·朗尼克身侧三十多米处,忽然传来了一阵冲杀声,令他心中陡然一惊。
      是新的英格兰士兵攻过来了?
      还是哨站里的援军到了?
      两个可能,通联的却是地狱与天堂。
      带着这种忐忑心理。
      滕哈格·朗尼克躲在一个箱子后,藉着火光,缓缓朝声响传来的地方看去。
      只见此时此刻。
      远处有个黑色短发、黄色皮肤的东方人,正带着十多位明显是己方装扮的男子,气势汹汹的朝这里杀来!
      其中有两人还是自己商队的保镖!
      短短十多秒不到,他们便和英格兰军人交上了火。
      锵锵锵——
      只见那位东方年轻人右手持剑,左手撒粉,招式精绝微妙,彷若如入无人之境!
      见此情形。
      滕哈格·朗尼克不由童孔一缩,朝周围的随从问道:
      “那是哪个商队的保镖?我原以为牛奎尔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比他更勇勐!”
      随从只能摇头。
      滕哈格·朗尼克毕竟是个能做到大商会话事人的角色,在初始的惊讶以后,很快便意识到了这支生力军的重要性。
      他用力深吸一口气,朝周围喝道:
      “诸位勇士,我们的援兵到了,所有成年男子拿上武器,大家一起杀出去!”
      滕哈格·朗尼克在商会中的威望很高,现场的其他人也不是瞎子——作为保镖出身的他们,对于战局的判断甚至要比滕哈格·朗尼克更敏锐。
      因此很快。
      场中的战士们便士气大震,集结着朝外头攻杀而去,连一些伤员都不例外。
      几分钟后。
      杀入阵中的徐云被接引到了滕哈格·朗尼克身边,不等滕哈格·朗尼克开口致谢,他便开口道:
      “这位先生,闲话少说,你先告诉我英格兰的弓弩手聚集在哪个位置?”
      徐云的语气显得很急促,因为有个威胁点从始至终便存在着:
      就是格兰特带来的那些弓弩手!
      在非现代战争中。
      弓弩手基本上都会以固定的建制为模块一起行动,毕竟这个兵种本就不是近战类型的。
      哪怕是遇到突击战,他们也都会占据某个区域,针对性的进行远程击杀或者火力支援。
      当然了。
      肯定有一些会零散行动的弓弩手,但总体上数量不会太多。
      眼下西侧区域还在进行着交锋,虽然攻防双方暂时易位,但毕竟友方士兵还没全死光。
      加上徐云刻意令人将火把之类的光源尽数熄灭,那些弓弩手很难远程掌握占据情况。
      因此他们绝不敢在这时候就进行无规则的放箭击杀——尤其是在格兰特这个指挥官已经阵亡的情况下,更没有人会敢承担这一责任。
      但若是现场的英格兰士兵都被消灭
      那么等待现场众人的,必然是接近二十支弩箭的高杀伤压制!
      所以在此之前,必须要先锁定弓弩手们的位置!
      滕哈格·朗尼克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很快指着南方某个方向道:
      “弓弩手们应该就在那一块区域,我看到有不少箭是从那边射过来的,但具体位置就不好说了。”
      徐云点点头,有方向就足够了,毕竟这块驻点就这么大。
      随后他又和滕哈格·朗尼克交代了几句话,便告辞返回了战场。
      眼下己方的优势已经相当明显,甚至出现了多处二打一的局面,他便放心的叫了几个人:
      “斯坦奇瓦伦祖拉迪达克巴尔加斯你们跟我来!”
      点到名的几人都被徐云救过命,因此没怎么犹豫,便跟着徐云离开了现场。
      随后一行八人在徐云的引导下沿着边界绕行。
      而滕哈格·朗尼克则按照徐云的吩咐,让人朝另一个方向丢起了手电筒。
      手电筒和火把是黑夜中为数不多的‘鱼漂,因此在发现手电筒的光亮后,立刻有两根弩失射到了手电筒周围。
      见此情形。
      众人中一位擅长使用弓弩的保镖侧着耳朵,通过声响判断了一下位置:
      “罗峰先生,目标在十点钟方向一百五十英尺左右,应该不会差太多。”
      徐云点点头,带着众人朝那个方向摸了过去。
      果不其然。
      走了一小段路后。
      他们左前方的视野里,便出现了一块有五六道手电筒光亮的区域,甚至还能闻到一股烟草味儿。
      徐云见状深吸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圆乎乎的东西。
      这是他此行准备的保命装备,是一枚自制的闪光弹。
      虽然某个仆街作者很想把自制流程写出来,但在询问过某个朋友后得知,这是一种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互联网上传播相关教程是要进去唱铁窗泪的。(之前大宋副本就有人举报我传播燃烧弹做法了,还好核查后还了我个清白)
      因此自制流程在此省略。
      反正闪光弹的主要成分是磷、氯酸钾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以徐云目前在科大的地位,想要凑齐并不算困难。
      随后徐云颠了颠闪光弹。
      拔开引信。
      用力朝那个方向掷去。
      不远处的弓弩手聚集点。
      先前在占据了驻点入口后。
      弓弩手们便很熟练的通过小麦布袋、箱子之类的物体搭建出了一个临时战壕,配合着步兵们进行战斗。
      一开始,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快速击杀一些目标造成混乱,并且很快的完成了要求。
      而随着战斗的进行。
      弓弩手们的职责也逐渐变成了压制火力控制局势。
      “哈欠”
      ‘战壕中,一位年轻的白人伸了个懒腰,说道:
      “夜战真是无聊,根本看不清标靶嘛,格兰特上尉为什么不在白天进攻呢?”
      听到他的抱怨,一旁的一位士官不由瞪了他一眼,训斥道:
      “闭嘴吧戈登,好好执行任务,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戈登撇着嘴,耸了耸肩,一副丝毫不买账的模样:
      “什么便宜啊?比起这种乏味的休闲,我更想去战场杀人,那才是男人应该干的事情。”
      说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兴奋的说道:
      “对了,你们听说了吗?女王似乎准备对东方动手了!”
      “也不知道皇家工兵军团会不会被选上出征,听说对方是一个腐朽至极的古老帝国,黄种人杀起来应该很嗯?那是什么?”
      说话之间。
      查尔斯·乔治·戈登通过手电筒的光线,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再朝自己飞来。
      接着还不等他有所反应。
      他的面前便出现了一道亮到极致的光线,瞬间便闪瞎了他的视网膜神经。
      这还没完。
      上辈子被闪光弹炸过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闪光弹虽然名字里带着闪光。
      但实际上它还具备着不弱的冲击力,一定范围内甚至比得上手榴弹,烟雾弹也是如此。
      而这枚闪光弹可巧不巧的,正好便落在了查尔斯·乔治·戈登的身边。
      于是乎。
      在面前充满白光的同时。
      戈登的胸口也骤然感到了一股强大至极的冲击力,彷佛要把他彻底撕碎一般。
      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的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
      “吔我一记a1高闪啦!”
      注:
      找了一大堆资料,打了十几通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格兰特和戈登都服役过的部队
      没办法,强迫症,杀一个刽子手感觉不够爽。
      战斗情节完结,下章回归主题。
      看在这么辛苦的份上,来点月票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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