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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成功了![2/2页]

活着之我是福贵 我叫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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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出购买的心思。
      而且云溪县城有钱人不少,他们或多或少听说过卤味这种东西,有钱购买的客户应当不少。
      如此一来,卤味这门生意,似乎确实有搞头。
      “那你准备卤些什么东西?定什么价格?”
      徐福贵昨晚就想过这些了,“猪头羊头,猪羊的下水货,这些都是便宜货,另外再卤些鸡蛋鸭蛋。”
      “卤菜的话,山里能找到菌子和香菇就卤一卤,没有的话就算了。”
      他咧嘴一笑,继续说道:“而且这锅卤水能一直用,味道会越来越好。”
      “价格呢,怎么定。”
      “卤肉翻三倍,卤菜翻两倍。”徐福贵说道,前世的卤味也是这个价格。
      来顺倒吸一口凉气,他是亲眼看着自家少爷卤的,成本也就那些,这要是卖出去,利润可不少。
      徐父起身,走回自己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六块银元,“这是家里最后的家当,你自己看着折腾吧。”
      徐福贵接过银元,开玩笑道:“爹,我记得你不是还有两颗金豆子嘛。”
      徐父眼睛一瞪,“畜生,你想也别想,这是传家的东西,还有家珍的金镯子你也别想。”
      这两颗金豆子和金镯子,真的是徐家最后的家底了。
      非不必要,绝对不能动用。
      不管什么时代,黄金的价值绝对是最坚挺的。
      徐父也纳闷,他的两颗金豆子除了徐母以外,没人知道,这兔崽子是怎么发现的。
      他下意识将怀疑的眼光看着徐母。
      “哼,慈母多败儿。”
      徐母一脸懵,她虽然溺爱自家儿子,但也知道自家儿子的本性,可从没给他说过这事儿。
      徐福贵笑着摆摆手,还给徐父三块银元,“我瞎猜的,我用不了六块银元,三块就够了。”
      说话间,大肠终于已经卤入味,捞起来切了一盘,照样一人尝了一块。
      彻底没有大肠的异味,香气扑鼻,口感弹滑,很有嚼劲,众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吃的大肠。
      随后徐母就舍不得吃了,说是留着中午再吃,干吃卤味实在太奢侈了。
      而那一锅卤水,自然也成了众人眼里的宝贝,徐母吩咐他去县城的时候,再买一口新锅回来,专门煮卤味。
      徐福贵应了一声,叫上徐父和来顺,准备做一个卤味摊子。
      为了赶速度,直接将家里仅存的一张木桌进行改造,上面安装了一个竹鹏,挂上麻布,可以用来遮雨遮尘遮蚊虫。
      中午时分,他看到陈运生回家,端起仅存的猪大肠走过去让他尝了尝。
      陈运生的反应和来顺他们没有什么两样,一开始对这黄褐色的大肠有些怀疑,勉强尝了一口后,眼睛瞬间一亮,不断夸赞。
      “五哥,以后你要是去杀猪,就把猪下水,羊下水,猪头羊头什么的给我留着,我按市场的价钱买。”
      陈运生得知他要去县城做卤味生意,没有拒绝,直接答应了下来,将刚刚带回来的猪下水卖给了他,哪怕是按市场价,依旧便宜的很......

第二十四章 成功了![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