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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灵气逸散[2/2页]

我在都市当神帝 不是江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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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七点,正是忙碌一天的开始。街道上人来人往,早餐小贩几乎随眼可见。
      随州城位于华川的南方,正好位于北回归线处,虽然时间正值秋冬交换之际,但是整体温度并不寒冷,中午甚至还会觉得燥热。
      “海鲜,今早到货的海鲜,新鲜又美味!”
      “豆粥豆粥,手快有,手慢无。”
      “雪山啤哟,酿自北方的雪山!”
      “肉包子,肉包子,打狗必备。”
      方小北家庭的经济状况勉强维持收支平衡,住在随州城的中三区。相比下三区,中三区的消费人群更多,也比上三区更加接地气。
      因此,每天的清晨、傍晚与夜晚,是中三区地摊经济最发达的三个时间点。
      方小北一手插进口袋,一手拨开人群,低着头穿过叫唤的小贩与过路人。
      尽管是中三区,可是在如此庞大的人流量之下,偷窃与被偷窃也常常发生,方小北可不希望自己手里的钱不翼而飞。
      一路沿着街道前进,穿过了好几个路口,人流密度终于恢复正常,方小北继续往城中心赶去。
      随州城的的商业分布十分具有层次,中心城区的商业经济最为发达,距离中心城区越远,商业经济状况也就越差。
      当然,这种状况仅限于中心城区以南,因为中心城区以北全部隶属上三区。
      想要买到材质良好祭奠品,只能到中心城区转转。
      那为什么不坐城内的有轨电车?
      因为手里的钱不多了,对于家里的经济状况,有轨电车还是一个比较奢侈的出行方式。
      一路上,方小北碰见了多个孩童,他们无一不衣衫褴褛,污渍满身。
      他们是下三区的人,中三区与下三区并不完全隔离。
      毕竟方小北住在中三区里最落后的那个区,在这里见到下三区的人也不意外。
      孩童们追逐着打闹,脸上有笑,似乎完全不介意自己衣衫的残破。
      继续往前,有一个落魄的音乐人,在相对干净的街边独自奏乐,奈何秋风萧瑟,轻轻一吹,乐声消散在空中。
      一位乞丐路过,面色麻木,眼神呆滞空洞,唯有听到随风而散的乐声时眼中才出现一丝亮光。
      多年前,他也有一个梦想,一个音乐人的梦想。
      方小北从孩童边上经过,从音乐人身边经过,从乞丐身边经过,他摇摇头,没有停留。
      能够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运,世界给予他们的幸运。
      若是在上一世,这些人全部都会死。
      孩童被抓走用于修炼邪功;青壮年运气好就被抓去采矿,运气不好就用来血祭;女人若是生的好看,就被卖到青楼,若是长得平庸,也被抓去采矿,若是奇丑,随着青壮年一起血祭。
      相比上一世,这个世界已经很善良了。
      方小北快步走着,不知道穿过多少个街道,周围环境逐渐好起来,显然是快到中心城区了。
      依照着记忆碎片里的路线,方小北进了一家大型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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