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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诡迷心窍[2/2页]

杀生道果 北海牧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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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的性格标签是:雁过拔毛的“贪婪”和一毛不拔的“吝啬”。
      让他交十两银子,还不如直接杀了他干脆。
      况且,换过衣服之后,他身上连一个铜板都没有,更别说是十两银子了。
      但要是乖乖束手就擒,被他们给送到洛阳城里去,就更不行了。
      完全离开北邙山的辐射范围之外,失去了灯下黑的保护,自己恐怕第一时间就会暴露在【枭神墓】的视线中。
      这可跟之前众人商议“掘墓盗运”时,被【枭神墓】扫上一眼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想到这里,王远发现自己身上唯一能被称得上是财物的东西。
      就只有原本准备用在“无影鼠”文俊才,或者大陵村那些亲族身上的【罗刹诡骨】了。
      ‘可惜还没有来得及实验,不确定危害性到底有多大。
      哪怕志述上说的再明白,这终究是一件能自己杀人的【诡物】。
      待会儿还是小心盯着点,一旦情况不对就立刻收回来就是了。
      于是,打定了主意的王远“下意识”地捏住了袖袋,仿佛是害怕身上仅有的财产被人发现。
      却弄巧成拙,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
      “什么东西?拿出来!”
      看到他的小动作,那军汉直接动手一把扯开了他的衣袖。
      顿时,一线金光漏了出来。
      特别是在金色的夕阳照耀下,亮得有些晃眼。
      而在这几个差役的眼中,第一眼看到的似乎是一块金灿灿的骨头,但第二眼,就全都变成了一锭拳头大的金元宝。
      这一锭起码有五十两!
      顿时,他们的眼睛都泛起了点点金光,然后又飞速染上了一抹血色。
      “我的!滚开!”
      为首的疤脸一把将那“金元宝”抢在了手中,也不再说什么十两银子的事情了,用力将王远远远推了出去。
      自己死死盯着手中的金锭,满脸迷醉之色。
      “我的,金元宝,好宝贝!我的,谁也不给!”
      但是这个时候,却有第二只手、第三只手、第四只手同样情不自禁地抓了上来。
      “给我!让我保管!”
      “我管账目,懂算数,给我才对!”
      “”
      锵!
      寒光一闪,刀疤脸军汉面对争抢竟悍然拔刀,二话不说一刀砍死了最前面的那个同僚。
      其他差役见状也不含糊,纷纷动刀争抢金锭。
      “放下!”
      “给我拿来!!!”
      一时间,这里惨叫连连,肢体横飞,鲜血流了一地。
      附近的行人更是尖叫着四散奔逃。
      【志述】
      姓名:诡物·罗刹诡骨(主人王远)
      生平:由《小生死簿》度化【诡物·人面画皮】后留下的残渣,同为【诡物】却保留了太多的杂乱负面知识,野性难驯,难以自用。
      基础的能力为:【诡迷心窍】。
      一、针对普通人时,【罗刹诡骨】能放大对方心中的欲望,变成对方心中最渴望的东西。
      让人想要不计一切代价得到它,别人哪怕只是看一眼都是罪,然后身不由己化作它的傀儡,福、禄、寿三火被渐渐吸干。
      二、针对术道中人时,虽然不会使人癫狂,却也会被当做某种珍贵的法器,再也不舍得有片刻离身。
      甚至一开始【罗刹诡骨】还能帮助携带者激发运道(使气运速发),上限为三点,但过不了多长时间同样会被吸干。
      注:无论对象是谁,吸收三火的速度都会受到王远这位簿主控制,但只能加速不能减缓。
      一切所得三七分账,诡物三,簿主七。
      【戒律禁忌(唯一):间歇性复苏暴走,自主加快吸收速度,必须密封遮光保存。
      绝对不可贪图增运之效而自己使用!不可自己使用!】

第四十三章 诡迷心窍[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