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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还算个事嘛,去我家的药铺诊治一番,抓几副药,稍稍调理一段时间,包管金掌柜霸气侧漏,雄风不减当年”
      金掌柜老脸一红,一个劲地摆手:“西门公子就不要再戏弄老夫了,真正让老夫对这客栈牵肠挂肚的是一道金字招牌的美味”。
      看不出这金掌柜竟然还是个美食家,想想也是,这时代食材的选择不比后世丰富。
      吃的问题对于穷苦百姓来说就是填饱肚子,哪里有什么讲究,但对于富人来说就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了。
      那日他送自己油爆羊肉时就已经显露端倪,只是自己未在意罢了。
      于是西门庆庆问道:“究竟是何种美味让金掌柜如此的魂牵梦绕,一会我也要见识下”。
      “西门公子再稍等片刻,刚才我已经嘱咐店家将那人间美味炖的再软糯些,那店掌柜我相识多年,这几日恰好回了老家,由他的二子掌勺。”
      二人正说着话,五六个店伙计从后堂鱼贯而出,每人双手捧着一个大托盘。
      托盘上放着一个巨大的瓷盘,盘子里堆的小山一样高的卤肉。
      每一块卤肉上都带着筋皮,被汤汁煨的发着琥珀色的光泽,甚是诱人。
      随着店伙计的走动,那些堆积的卤肉也在微微颤动,显然是炖的又软又糯,看的西门庆庆也不禁咽了咽口水。
      店伙计在大堂中风风火火跑了一圈,并没有将成盘的卤肉放在二人的桌子上。
      金掌柜立即解释道:“西门公子稍安勿躁,给咱们上的是老夫专门定制的卤猪蹄”。
      西门庆庆不以为然的哦了一声,还以为这客栈用飞禽走兽做出了什么珍馐美味。
      这时代的猪肉属于平民百姓吃的贱肉,有权有势的达官贵人们都嗜好羊肉,而且还得是从辽国远途贩卖过来的。
      后世穿越而来的西门庆庆脑子里虽没有贱肉这一概念,却也表现的有些平淡。
      真实原因就是这时代还没有发展出对公猪的阉割技术,所以猪肉里有一股腥臊的味道,令人难以下咽。
      “贵客到,步步高升!”
      门帘一挑,一个店伙计大声吆喝着走了出来,将一个大盘子放到了金掌柜与西门庆庆二人的桌子上。
      这些卤猪蹄全部踢除了骨头,被撕成大小适中的一块块,散发着诱人香味。
      “西门公子,这卤猪蹄的卖相不错吧,这可是掌柜家祖传的手艺,据说用了几十味草药腌制,又用上好的的花雕小火煨制,将猪肉中的腥臊之气全部祛除,不但解了肥肉入口时的油腻感,而且回味甘甜”
      金掌柜说着用筷子夹了一块带着蹄筋的肉块,恭敬地放进西门庆庆面前的碟子中。
      西门庆庆夹起来塞进嘴里。
      香,
      真香,
      肥肉肥而不腻,入口甘甜,
      瘦肉软嫩,不柴,不塞牙缝,
      蹄筋更是爽滑,弹牙,有嚼劲,
      不过西门庆庆嚼了几下却立即吐在了地上,随即端起酒碗漱口。
      一旁吃的满嘴流油的金掌柜看了,眉眼之间立即露出不悦之色,说起话来都有些口齿不清。
      “西门公子,这卤猪蹄不对您的胃口吗”
      “金掌柜,你觉得这肉怎么样?”西门庆庆擦着嘴角反问道。
      “色香味俱佳,称之为人间美味并不过分”
      西门庆庆冷哼一声,看着金掌柜老眼昏花的双眼,一字一句的说道:“人肉可算不上人间美味”。

第134章 孤陋寡闻[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