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颇有风骨。
“柳大哥的字真好看。”迢迢惊叹,把纸举起来,左右一对比,发现自己的字实在是丑陋,不禁有些泄气。
柳承笙见状,又把笔塞回迢迢手里,鼓励他道,“你还小,只要勤加练习,你以后会超越我的。”
“真的?”迢迢受到激励,就又燃起了斗志。
几个时辰过去,直到外面的天色微暗,柳承笙才让迢迢停了笔,唤来侍女端水给迢迢洗了手,自己也清洗一遍,就一起出门去找叶芷。
而此时在房内睡觉的叶芷,在肚子的叫唤中醒来,她伸直手臂,然后打了个哈欠,摸摸自己的肚皮,“都傍晚了,难怪肚子饿了。”
她掀开被子起身,穿好衣裳,又在镜子前将散开的秀发简单地挽成一个垂髻,用木簪固定。
做好一切准备后,她推开门,就看到柳承笙带着迢迢来找他,迢迢手里还拿着几张宣纸。
迢迢看到叶芷出来,很高兴地跑上去,把手里的纸举到叶芷面前,“叶子姐姐,你看,这是柳大哥教我写的,还有这个,这是柳大哥的字。”迢迢一个个地指给叶芷看,语气里全是炫耀。
叶芷接过宣纸,一张张仔细地看了一遍上面的字,发现柳承笙的字的确很不错,而迢迢经过了一下午的练习,也有点字形了。
她突然意识到,这么多年,自己一直忽略了迢迢的教育,让她跟着自己坑蒙拐骗,到现在,都还不会几个字,内心十分愧疚。
叶芷俯下身,抱了抱迢迢,“你以后就跟着都督大人学写字吧。”说着,还抬头问柳承笙,“不知都督大人是否乐意?”
“自然。迢迢还是个挺有灵气的孩子。”柳承笙毫不犹豫地答道。
决定了迢迢的练字问题,柳承笙带着他们出门,准备去享受他们的晚餐。
黄昏之时,街上人来人往,都是辛苦了一天赶着回家的小百姓,推着木车,在黄昏的光晕下,打下辛勤的影子。
此时回宴楼门前人头攒动,花顶马车,下来的都是锦衣绸缎的人物,非富即贵。
回宴楼也算得上吉星镇的一流饭馆,那里的厨子不仅炒得一手好菜,还酿得一壶好酒。
故而,客人络绎不绝,虽比不上京城的繁华,但也不遑多让。
离酒楼越来越近,迢迢不知有多兴奋,醉香鸭,酱猪肘子,叫花鸡的香味儿狠狠的占据了他的鼻腔,诱惑非常。
就在迢迢在脑中描绘着那些精美的食物时,一阵喧闹打破了这美好的想象。
“没钱也好意思到我们这里来喝酒吃菜?找打!”一声呵斥传来,人们寻声望去。出声的是回宴楼旁的小饭馆门口站着的一个略微发福的中年男子,他叉着腰正对着一个身着青色长袍的白面书生愤怒大吼。
他的话音刚落,一群高大壮硕的男人围上来,对那书生一顿痛打,嘴里还不停辱骂他。
“别打了,救命……啊……”那书生发出微弱的呼救声,但很快就只剩下痛苦的呻吟。
“我叫你吃霸王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没钱就给我滚!”半晌,那个中年男子看打得差不多了,就让那群人住了手,把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书生丢到了门外大街上。
热闹总是有人看的,在这闹剧发生的第一刻,饭馆外就聚集了一群人对那书生指指点点,“这人真是不知羞耻,竟然吃饭不给钱。”
“就是啊。看他这打扮,还是个读书人,真不知道书都读到哪里去了。”
但也有人见他可怜,扶起他想要把他送去医苑。
那书生垂下头,用头发把脸遮住,默默忍受着周围唾弃的目光,艰难地挪动脚步,跟着那好心人离开。围观的人见那书生走了,也就渐渐散去。
迢迢看见这一幕,脸色突然发白,低着头,双手不安地卷着衣角,不敢再往前走。首先发现这异常的是柳承笙,他有些奇怪地问,“迢迢,你怎么了?之前不是很开心吗?”
“我……”迢迢犹豫了半晌,才终于将方才憋了一阵的话,说了出来,“叶子姐姐身体不好不能过激运动,等下,我们跑不快会不会被抓起来啊。”
“跑……为什么要跑啊?”柳承笙听了这话更加疑惑,他看向叶芷,希望她能给解释一下。
叶芷也被迢迢突如其来的话弄得很不好意思,她十分窘迫地开口,“呃……是这样,我一直没什么钱,但迢迢正是长个的时候,我就想带他吃点好的,所以……”
“所以你就带他吃霸王餐?”柳承笙听了哭笑不得,心里既心疼又生气。他看着迢迢郑重地说,“你跟着柳大哥就不用逃账了,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知道吗?”
迢迢听言眼睛一亮,“真的?”
柳承笙肯定地点头,迢迢见状一拍手,开心地原地转了个圈,然后蹦蹦跳跳地奔向回宴楼,心里的那丝紧张已荡然无存。
第四十二章美味珍馐[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