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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周年庆第一日,光之子日。[1/2页]

绝世唐门 唐家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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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之子,我的作。大家可否还记得。那懒惰的少年,那为爱不顾一切的长弓。威,为了心爱的木子。默,他甘愿放弃自己拥有的一切辉煌。最终,他带领人类,联合魔族,战胜了企图毁灭世界的妖王。
      《光之子》在很多人看来,或许它写的并不怎么好看,我自己也觉得很青涩。但它也整记载了我青年时期的青涩,2004年2月,我二十三岁。十周年庆第一日,光之子日。[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