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躺在石棺中的胡朝忠的尸骸。
胡朝忠的尸骸上套着一件青色的长衫,装扮和我之前屡次见到的青衣人一模一样。这一刻,我相信了,相信之前我屡次见到的青衣人就是胡朝忠本人,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化作一缕残魂,留恋人间,几百年上千年时间过去,都不愿意离开。
放眼整个石棺,偌大的石棺中除了胡朝忠的尸骸之外,另外只剩下两样东西。这两样东西,分别被握在胡朝忠的左右手中。其中,胡朝忠左手握着的是一根青色的长笛,这笛子约有半米长,看起来通体翠绿,就像新鲜的嫩竹一半,光看成色和做工,就不难想象,这长笛一定价值不菲。
胡朝忠右手握着的是一把金色的唐刀,唐刀刀体狭长,金光闪闪,我们不说价值,光说唐刀的模样,就足够吸引人的目光。如果我没有猜错,眼前这把金光闪闪的唐刀,应该就是我们此行的目标,御岭金刀。
“前辈,秦央多有得罪了!”。我说完话,对着胡朝忠的尸骸鞠了一躬。紧跟着,在猴子等人的协助下,我身体趴在石棺的边沿,将胡朝忠右手中握着的御岭金刀取了下来。
御岭金刀入手有些微沉、有些冰凉。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刚刚握着金刀,我的精神就不由自主微微一阵,感觉之前的疲劳瞬间被一扫而空。由此可以判断,这御岭金刀一定是难得的宝贝。
“老秦,按照我们之前在金牛宾馆和胡海之间的约定,除了御岭金刀外,这墓地里面的东西,我们还能取三件。我看,这青色的笛子成色不错,不如把它拿回去,就当是此行的报酬?”。
“不行!”,听到猴子的话,我连忙摇了摇头说道:“胡朝忠的墓地里面只有一口石棺,石棺当中只有一把金刀和一根长笛。这完全足以说明,说明胡朝忠生前一定对这根长笛甚是喜爱。不管怎么说,胡朝忠生前也算是一代枭雄,我们作为后辈,理应对他保持最起码的尊重”。
看了猴子一眼,我想了想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一路上看到的青衣人就是石棺当中的胡朝忠。他能提醒我,并且带着我们来这里,帮忙打开降下石棺,打开棺盖。如果惹毛了他,他应该同样有本事困住我们,让我们永远没有办法离开!”。
“既然这么诡异和厉害,那就算了,只当我刚才说的话只是开开玩笑!”。猴子怕鬼,这时听到我的话,看他的脸上都出现了一层鸡皮疙瘩。
拿到了御岭金刀,我们心满意足的盖上了石棺的棺盖。
再放眼整个空间,整个空间中已经没有了值得继续留恋的东西。所以接下来,我们用最快的速度套上了装备,准备按照原路离开。
就在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空间中突然有“咔嚓,咔嚓”的声音不绝于耳的传到了我们的耳朵中。
听到声音,我们几个一起猛回头,正好看到八根粗大的铁链带着石棺缓缓的回缩,最后带着石棺,重新悬停到了半空中。
第371章 御岭金刀[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