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朝露是妓女,镇上女人不加掩饰对她的厌恶,明里暗里指指点点,当面说话也阴阳怪气。男人更是过分,公然聚众拿她讲黄段子,笑得一脸不怀好意,见着她,捏一把屁股,掐一把腰肢,少不了趁机占小便宜。
朝露也反抗过,时常对他们怒目而视:“流氓!”偶尔气不过,挥起拳头就打。
可毕竟在妓院长大,眼神自带风骚,粉拳头软绵绵,即便生气也似娇嗔。看在女人眼里,一举一动全是勾引男人的手段,看在男人眼里,更是欲罢不能。
朝露自以为行的正,遭的记恨与惦记却不少。
朝露意识到所处境地,也想过离开柳林镇,只可惜她的全部积蓄都用在宅地置办,若此时离开,身无分文,只好托人卖宅地,等换了银两再走。
然而没人买她的宅地,此事一拖再拖,她便滞留于此,却不想是一辈子。
当时有个地痞无赖看上朝露,一天夜里溜进她屋里,意欲图谋不轨,反抗中朝露的丫头被打死了。
报官搪塞,上诉敷衍。
她这样的人,这档子事,谁会管呢,反倒更被坏了名声,甚至有人说是她故意勾引。
其实也怪那无赖,满口胡言乱语,四处张扬说自己得逞了,口吐出来的话更是不忍直听。因此事,女人们谩骂朝露不要脸,人尽可夫,男人们更明目张胆,夜夜到她屋前扣门。
事已至此,逃不出去,有口难言,为保清白,朝露一气之下被迫嫁于无赖。
成亲后,无赖住进她家靠她养活,受的是上门女婿的待遇,却比一般丈夫更横,朝露从未做过有负于他的事,他却整日疑神疑鬼,对她任意打骂羞辱。
后来,镇上来了位外乡读书人,同情朝露遭遇,在一次无赖动手时救下她,不想镇上的人无事生风,说外乡人与朝露有染,谣言四散,传得风生水起。
那日深夜,风雨交加,天雷滚滚,无赖喝了几壶酒,冲进外乡人家中砍死了他,回来又将朝露扒光捆在街头,用鞭子往死里抽。朝露昏死过去,雨水混着血水哗啦流淌成一条小溪。
更让人绝望的却还在后头。
次日,整个柳林的男人女人聚到街头,观摩这位他们曾意淫或记恨的女子,可笑的是,过往种种烟消云散,所有人,无论男女,都开始同情起她,指着她赤裸裸的肌肤指责无赖。
面对这样血肉模糊的胴体,还谈何爱与恨。
朝露疯了。
自那以后,镇上便常见她几乎赤裸着身子走在街头,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粘着脏污遮住了脸,逢人就笑,见着男人就扑上去。那夜淋多了雨发烧,她的嗓子也烧坏了,声音变得异常难听。
再不会有人趁机占她便宜了,这疯疯癫癫的模样,任谁看了都要把隔夜饭吐出来。也不会有人骂她不知廉耻,女人们都蹙着眉,以同情的目光远远望她一眼。
一夜间,人都变善良了。
看到这里顾芷终于知道,原来公鸭嗓就是这么来的。朝露后来的声音应该是恢复了,但她没有再用回本音,直到抓鬼族人时暴露。一时间,顾芷心绪复杂,似乎有一个干馒头堵在胸口,噎得人难受。
没过多久,无赖死了。
人都知道是朝露杀死的,虽然没有证据,但不妨碍他们伸张正义,全镇的人团结起来要淹死朝露。
行刑那天,正巧碰上下山处理鬼族人的顾谌。
顾谌救下了朝露,将她带回了扶岭峰,从此扶岭峰便多了一个弟子——秦郡。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还没完!顾芷看到接下来的内容,差点没把下巴给惊掉。小说里的“顾芷”知道秦郡的过往,非但不嫌弃她,反而一直处处维护她,做什么事都带着她。
被这么一个对外嚣张跋扈的人真情实感的维护着,搁谁谁不感动得涕泗横流,指天指地地说以后我的命就是你的了。秦郡自然不例外。
难怪啊难怪。
顾芷两次穿书期间,秦郡都对她忠心耿耿,想她所想,忧她所忧,得知她不是真的顾芷后,毫不留情一刀就捅下来了。
顾芷心好累。
她之前就说过,她一点也不想听反派自述苦衷,因为她就属于那种一听就很容易感同身受的人,忍不住心情低沉。
行吧,顾芷躺平在床上。那一刀她不怪秦郡了行不行。能不能不要再这样了,单纯的一门心思作恶的恶毒女配多可爱,为什么他们每个人都要来一段“我是逼不得已”,“我也有善良的一面”!
就连顾芷一直嗤之以鼻的恶毒原主居然也有那么一丢丢善意。
这谁顶得住!
这书该不会是只有男主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吧!
卖了个惨[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