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语比精灵语还要复杂,无论是书写还是口语,龙语的难度都能荣登“最难学的语言”前三。
就拿洛格萨的名字来说,用杰森的语言来阅读和书写,“洛格萨·斯莱菲尔特”并不长,完成时间很短。但用龙语来阅读和书写,“洛格萨·斯莱菲尔特”可就长了去了,他的真名可以把那张纸写满。
越复杂的东西越不觉明历,龙语艰涩难学,但龙族的魔法非常流弊,其杀伤力可以位居所有魔法之首。
尤其是黑焰巨龙的魔法。
黑焰巨龙之所以叫做黑焰巨龙,是因为他们所拥有的最强大的一击魔法在释放时犹如黑色的火海,其威力可以将整个世界焚烧殆尽。
但它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一旦释放,就等于直接燃烧这头黑焰巨龙的生命力,黑色火海熄灭之时,也就是这头黑焰巨龙殒命之时。
塔狄修这辈子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唯独这一件事,他不敢。从前他一个吃饱全家不饿,后来他有了爱人,有了孩子,对自己的性命也就越来越看重了。如果他死了,他的妻儿谁来保护?谁能保证他的妻儿一直都是安全的?
所以他不能死,他绝对不能死。
不仅他不能,他还耳提面命地教导他的儿子,不到最终时刻,绝对不能做这种同归于尽的事情,想想你身边还有没有你要保护和陪伴的人。
如果没有,你随意。
塔狄修对洛格萨的教育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大方向上没错就行了,小细节不要盯得那么紧,没有用,努力变强就对了。
龙族,就是这么直白且耿直。
作为“最难学的语言”前三,龙语没有辜负任何人的期待,能做到龙语精通的外族人一只手就能数的出来。这也是龙族魔法杀伤力那么强悍,却偏偏没有外族人会的原因。即使会,也不过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外围魔法,不值一提。
龙语的艰难程度可见一斑。
杰森才学了两个月多一点点,就想撂挑子不干了。
真的太难了!
学到现在,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更别提念了!太绕口了,他的舌头有自己的想法!根本不听他使唤!
聪明如杰森,他可以在短短半年内自学完整个大学课程,同时学会多种外语,并熟练地读写它们,但是龙语……
年轻的义警绝望地躺在修剪好的草坪上,偏头看去,一排排晒好的鱼干正迎风飘扬,空气里似乎也染上了淡淡的鱼腥味和咸味。不远处,他移植的可食用绿植也在蓬勃生长,处处都是一副生机勃勃的上进景象,而他自己……
英勇无畏的少年生无可恋地看着天空,喃喃自语:“愿天堂没有龙语,阿门。”
他想变成一条咸鱼,呜,他太难了。
洛格萨听说过天堂之名,以及天使,但他没见过天使,也不知道“阿门”是什么意思,原谅他不能接住小新娘的梗。
他缩小了自己的体型,变得只有几十米高,方便把自己塞进小新娘的地盘,还能张开龙翼给小新娘遮着太阳。
不同于两个月前,杰森的学习态度日渐下滑,积极性不再,躺在地上就不想起来了,睁着眼看天上飘来飘去的白云,一副躺平随意的样子。
洛格萨没有催促小新娘起来学习,他只是希望杰森能用龙语呼唤他,他自己也知道龙语有多难学,让人类学龙语,实在是太为难杰森了。
说实话,杰森现在的学习进度已经超过他的预期了,日常使用的十几个基本句子都学会了,略长一点的句子能连猜带蒙猜出大概的意思。要求他短时间内学会龙语,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就算是对语言极为敏感的精灵族和人鱼族,他们也做不到短时间内全部学会。
名字本来就很重要,龙族比其他种族更看重自己的名字,交付真名的意义非常重大,因此名字是龙语中最难学的部分之一。其次就是咒语,没有哪一个种族的咒语是简单的,越高深的魔法,咒语越难。
龙语中存在缩写短语,就是把长句缩成短短的几个词,意思却没有改变。但使用缩写短语的前提是精通缩写前的语句,说到底还是要先精通全部的龙语,不然你根本不知道这个缩写短语是什么意思。
龙族互相交流时使用的就是缩写短语,所以听起来并不长,也不显得累赘,但实际上句子很长,外族人就更听不懂了。
洛格萨不着急,他手把手地教,时间还有很多,小新娘可以慢慢学。
得到安慰的杰森并没有放松下来,他这段时间做梦都是在学习龙语,睡个觉都不得安宁。早上起来脑子都是懵的,白天就显得很没有精神,整个人焉嗒嗒的,跟挂在线上晒的鱼干没什么区别。
洛格萨看到他这个样子,既无奈又心疼。
每天例行睡午觉的时间到了,见小新娘还是这副提不起精神焉嗒嗒的模样,洛格萨拿出了那个助眠的海螺,用龙尾卷着送到他怀里:“龙语本来就难学,你已经很厉害了,别把自己逼得太紧,慢慢来,总能学会的
杰森捧着海螺,仰头看着总是在哄他的洛格萨,他撅了噘嘴,小声嗔怪道:“你不能总是把我当孩子哄。”
洛格萨用龙尾蹭了蹭他的手臂:“你知道的,我没有。”
那层蒙蔽他双眼的“娇小柔弱”滤镜已经碎了,他不再把杰森当成易碎的玻璃娃娃,也不再认为杰森离了自己就活不下去,这是对一个战士的轻蔑和侮辱。
离了洛格萨,杰森也过得很好。
他用斯库拉猫尾毛制成的绒线编成了一个网,用来捕鱼,也用来布置陷阱抓一些体型小的陆地兽类。他用洛格萨之前教他的探测魔法辨识可食用的绿植,然后挑选了一些他可以带走的,移植到住处周围。他还给自己挖了一口井,井口用石块整整齐齐地垒起来,这样他就可以不用走太远引水了。
更厉害的是,他找到了一种会吐丝的虫子,吐出来的丝只比头发丝粗一点点,而且洁白坚韧,用冷水洗洗就能去除粘性。少年灵机一动,心灵手巧地做出了一台简易的抽丝机和纺织机。东西虽然看起来很简陋,但它们能用,他用它们成功织出了一张半米长宽的布,摸起来光滑柔软,很适合做成衣服穿在身上。
见识少的洛格萨看得目瞪口呆,小新娘的发展进度让他怀疑自己不是隔了一夜半天,而是错过了一年半载。
杰森用实际行动向洛格萨证明,他一个人
第 24 章 第二十四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