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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嫌弃,不离不弃[2/2页]

流年有你,岁月静好 雪菲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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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跟抽疯了一样,要过手套,雀雀欲试。
      他俩面面相觑,想着我哪来这么大的勇气,男生都拧不开的东西,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生,还敢猖狂。
      当我把瓶盖打开的瞬间,他俩的脖子抻出很长,眼睛睁的很大,那表情丰富的,我现在想起来都想笑,哈哈。
      “大哥,你厉害。”
      ……大哥,那个盖是拔的,拔的,不是拧的。
      “我智商比你高吧。”
      “这跟智商有什么关系。”
      “你看,我知道我智商比你高,你连有什么关系都不知道,还不承认我智商比你高。”说完这跟绕口令似的句子,我感觉自己的舌头都要打结了。
      “嗯,你智商比我高,以后你自己蒙实验数据吧。”
      完了,又来了。
      一个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我服软速度之快,我都折服了,“别啊,以后还得靠你。
      以后你句酷的英语作文我都包了。”
      他又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说:“成交。”
      我比较喜欢叫他莫大哥,因为我有个哥哥叫莫萸,跟他的发音差不多,他很抵触我叫他莫大哥,听起来像叫工头老大哥似的。
      他越觉得烦,我越蹬鼻子上脸。就喜欢看他生气,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他有的时候也很烦人,比较爱多管闲事,比如,我的书包背着背着,本来在肩头的书包带就跑到胳膊肘了,他每次看到,必说一句:“你个小姑娘,背书包也不好好背。”以至于每次书包带掉下来的时候,我都会立马把它拽上来,再观察一下四周有没有莫煜的身影;
      他的肠胃不太好,所以特别讨厌别人吃饭糊弄,有一次,去校外取快递,回来的时候路过小吃街,我就买个烤冷面,暂且当作午餐,没成想碰到了莫大哥,他第一句话不是打招呼,而是指着烤冷面问我:“你中午就吃这个啊?”我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诺诺地点点头,他二话不说,俯下身抢过我的烤冷面,我气急了,跟他抢起来,他把它举过头顶,我怎么跳都够不到。
      他迈起他的大长腿,直接把烤冷面扔进了最近的垃圾桶。
      ……莫煜你大爷!
      要不是五百年前是一家,我非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一遍。
      他站在垃圾桶旁,冲我挥手,傻乎乎地说:“走,大哥领你去吃大餐。”
      这个世界上最感动的话,莫过于:“走,我带你去吃。”
      就这样,心中的怒火都没了,屁颠屁颠地跟他走了。
      朋友都说,当我的男盆友一定很幸福,我问为什么,她们说:“好哄,一顿饭就解决了。”
      我很不服,“我才没那么没出息。”
      “那就两顿。”
      ……好吧,我要再说什么,好像显得我更没出息了,更像饭桶了。
      莫煜是个好人,我把他归为好人,是缘于一件让我特别特别特别感动的事,终身难忘。
      大二的时候,学校要求以班为单位,进行团体跑比赛,赛程2000米,以每班最后到的同学为准。
      我可以跳二十分钟跳绳,不带间断的;可以打两个钟头的羽毛球,换了两三个队友,我还一点汗没出……
      but,我不会跑步,每次跑步都超不过三分钟,就开始喘,感觉嗓子干涸,都快冒烟了。
      团体跑可以请假,需要开病历,重大疾病。
      我没有病历,只得乖乖地站在拖班级后腿的起跑线上。
      团体跑比赛的地点是校外的绿化带,绿化带周长两千米,两边的宽一百米,起跑线是一个长边的正中间,四周荒无人烟,也就是说如果你倒在路上可能都不会有人发现。
      我跑在队伍的最后边,开始的时候我是跑着的,慢慢觉得脚脖子有些酸麻,就拖着脚跑,后来,跑不动了,脑袋有些晕晕的,很怕自己倒在路边。
      天旋地转,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他扶起我,我听到他粗粗地呼吸声,他应该已经跑了很远,又返回来的吧,应该很累吧,烈日当头,就是走两千米也吃不消啊。
      我感觉自己很缺水,也缺氧,一句“谢谢”都说不出口。
      他也在我身旁一句话都不说,就那样扶着我,走着。
      我缓的差不多的时候,才有力气看他一眼,原来,是莫煜。
      后来,我只觉那天风和日丽,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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