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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两行嫣红[1/2页]

醉饮狂歌 小草爱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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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深,无风,乌云,遮月。
      神笔海峡,一艘香木巨船匀速航行,驰向丁香岛,此岛被“丁香海盗团”所占领。
      露出冰冷的魔晶大炮的巨船上,一个红眸白发的男子望着天空,拳头中握着半块手巾。夜,是如此死寂。
      血红的眼瞳中,乌云正好遮住那勾残月。
      黯光下,久久望着天空的男子眼角,竟然有两行嫣红,在浩瀚的海上,在广辽的长空下,那巨船,那男子,显得格外孤单。
      船上的人,似乎没发现眼角的异状,望着月亮丢失的长空,此时,体格健壮的男子为何看起来如此脆弱?如此凄悲?他还是那个战台上二十五连胜的战士?那个不会败的勇士吗?
      望着夜空,男子陷入深深的回忆。
      十年前,也是个乌云遮月的黑夜,他离开了自小生活的虽偏僻但淳朴的小村,离开了青梅竹马的情人,没想到,那夜是两人的决别之夜。
      十年前,她十五岁,他也十五岁,那时活泼开朗,对未来充满希望。
      十年后,他也才二十五岁,却满脸冰冷,满头白发,双眼血红。而她,却躺在冰冷的坟墓中。
      为何?为何?
      两人名字是:忘忧和丁香,相互亲密喊称:草草和花花。
      村里有个习俗,欲出远门,夜里离村,外地返乡,白天回村。村里的老人都说,这样可以得到神明的保佑。
      十年前的那个夜里,男孩要出去闯荡,离别时,女孩给了他一张她绣着紫色丁香花的手巾,说你看到它,就如看到我一样。
      男孩收下手巾后,发现自己没有礼物给女孩,于是把手巾撕成两半,给女孩一半,说看到它就如看到我一样,当我闯荡回来时,当两块手巾合成一块,到时,我娶你。
      在微微透过乌云的月光下,两个私定终身的孩子手握半块手巾紧紧相拥,那一刻,两人都幸福地哭了。
      临别,女孩大声对男孩说,“我等你,永远。”
      当时,男孩说,“不用永远,我十年就回来。”
      黑夜中,男孩走出小村,手中紧握着半块手巾,黑夜似乎正在歌唱:
      出鞘剑气荡
      风起无月的战场
      千军万马独身闯
      一身是胆好儿郎
      儿女情前世账
      你的笑活着怎么忘
      美人泪断人肠
      这能取人性命是胭脂烫
      ……
      欲出远门,夜里离村。村里的老人都说,这样可以得到神明的保佑。
      十年后,男孩已经是六级巅峰的战士,还是个大型海盗团的团长,怀着衣锦还乡,要娶女孩为妻的愉快心情,离开海盗团独自一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白天回到了故乡。
      那时,男孩已经变成二十五岁的年青男子,他依然开朗,十年的闯荡,一双眼睛中多了丝精明。
      回乡的路上,不知什么原因,男子一直心神不宁。
      烈日下,紫色丁香花海中,村口,男子远远看见一个坟墓,那隆重出的坟头出同一个望夫归来的女子,深情默默,屹立不动。
      不知为何,看见那坟墓,男子的心突然很痛很痛,十年受过无数次的伤,都没这刻这么痛,为何?为何?
      男子快速跑向墓碑前,却看到了“我等你,永远。”
      烈阳下,男子的心……
      轰然一声,跪在石碑前,丁香花海中,双膝下陷入雪白坚石的青年男子,此刻如同老了百年般,在微风中,显得如此脆弱苍老。
      外地返乡,白天回村。村里的老人都说,这样可以得到神明的保佑。
      十天十夜,埋头长跪的男子一动不动,淳朴的村民虽不知是十年前,那个活泼开朗的忘忧回来了,还是去拉他,但又怎能拉得动。
      十天前,他满头黑发,十天后,他白发苍苍。
      十天后,抬头看去,石碑左下方“草草的花花”五个字印入他那十天前还是黑色,如今却已经变成血红色的眼中。
      原来的埋头处,已经是一大滩的血红。
      一个孤单苍老的人影缓缓飘进村中。
      那男子膝盖跪迹下,也是一片腥红,炎日下,三滩还未干的鲜血是如此醒目,如同三颗恶魔的血眼。
      一天后,进村的男子了解情人的死因后,夜幕下,男子离开故乡。欲出远门,夜里离村,村里的老人都说,这样可以得到神明的

第二十四章 两行嫣红[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