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我去了史迪文家,开着车,车上载着他散在我家的个人用品。舒铫鴀殩到了他家楼下,我打电话给他:“我把你的东西拿来了,也想把我的东西拿回去。”
我承认,我来这一遭是多此一举,我也承认,我是因为想见史迪文,才会冒着“还东西”“取东西”之名来这一遭。于小杰和汪水水的介入,令我和史迪文的关系变了质,我原以为是两个人的事,变成了四个人的事,所以我必须再见他一面,不然,我心头的草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
“什么?什么东西?”史迪文在电话中的声音慵懒极了,这才上午十一点,黑白颠倒的他大概还在酣睡。
“就是,就是那些日用品。”我说话的底气并不足。
“啊?哦。”史迪文的反应正常极了。他想必有同感,我的这等做法是既幼稚又婆婆妈妈,就像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动辄分手,互还情书信物等。可其实,我们俩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多年的老油条了,我们的分手,应是互道一声珍重,随后各自继续遨游于红尘中,至于我所谓的那些“东西”,应打包丢到楼下的垃圾桶旁,让某位幸运的拾荒者喜笑颜开去。
“方便请我上去吗?”事情走到了这一步,我也没有回头路了。如果我现在打退堂鼓,岂不更显得我别有用心?
“方便,方便,你上来吧。”史迪文的嗫嚅代表了他的无可奈何。他也许在惴惴,这个何荷的胃口到底有多大?莫非,一辆车还打发不了她?
我锁了车,提着包上了楼,包中装着史迪文的衣物,鞋子等,
第六十一话:我是去干什么的?[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