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程度的凌乱。如果选择要呆着该事务所中生活的话,简直与在垃圾箱居住无甚区别。
“啊?是业务吗……阁下怎么称呼?”事务所角落的书海中,传来了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
接着,只见一个身穿老旧西装的男性,从书堆里爬似的走了出来。
时间虽不使会记忆风化,但却会将气质深深掩埋。
阿q拉只感过去对这个男人的记忆只像一块化石,在长年累月积攒在意识中的最深处后,终于在今天被重新挖掘了出来。
在他的眼前,是个能在在法庭上让任何谎言都无所遁形的辩神,但是和他予外人的观感不同,李利翁过去所存在的舞台,就是以无数的死亡作为序幕。而如今,已经再也不能重新站在法庭上的他,却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
现在的他,虽然眼中仍旧闪烁着知性和智慧的光芒,却变的像是一个在地下赌场经营麻将生意的大叔,一个不再用假面具伪装自己的职场浪子。
“天那,怎么可以把事务所弄的这么乱?看了你这,我优越感骤升啊。”阿q拉如此对站起来的李利翁说道。
后者这时也走近过来,像是认出了对方的样子,说道:“是你呀,真是好久没见了。”
虽然从高中时代就是朋友,也对推理、刑侦相当感兴趣,但是正式投入侦探行业,阿q拉却比李利翁要早上五六年。
“有什么事吗?”李利翁单刀直入的这么问道,那是因为他了解,阿q拉是个无事不登三宝店殿的人。
阿q拉闻言将包裹取了出来,递交给了李利翁。
注意到对方询问的眼神,阿q拉说道:“是月见霜拜托我送过来的。”
“啊?月、月见霜!”听到这个名字,李利翁全身猛地一弹,扔似的将包裹重新丢在了阿q拉怀里。
“不需要了,给你吧。”
“别这么幼稚好不好?”阿q拉说着,又把包裹塞了回去。
见李利翁还要动手,阿q拉赶忙说道:“那好,我把包裹带回去,到时候就告诉月见霜,说是你一听她的明白坚决不收。”
李利翁闻言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赶忙又把包裹抢了回来,他道:“天那,你如果真的那么做,我一定会被她给杀掉的。”
他言中的“她”,指的自然是月见霜了。
虽然李利翁过去一直对情感的问题相当木纳,但因为现在已经是有家室的男人了,所以对于那方面理所当然的逐渐敏锐起来。
一个默默爱着自己十年的女人送来的东西,很难说不带有半点儿暧昧成分。如此想来,他对礼物这么抗拒,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儿了。
不请不愿的手下了礼物,李利翁连看都没看,便赶忙塞进了办公桌的抽屉里,深怕被发现了似的。
“有客人?”
他这刚忙完,身后突然响起了如同黄莺歌唱般清脆悦耳的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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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拾柒 冤孽[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