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喜欢自己。
林凡按理说是个很风光的人,家境优越,勤奋刻苦,热心公益,完美得像是电视里宣传的富二代标杆,论坛里整天被点名的“我的一个朋友”,而且她还十分有亲和力,幽默风趣情商高,连打趣都能让人如沐春风。
可是在遇到李灿前,她竟没有一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
她不能与女生聊化妆品时装包包,不想与她们聊偶像剧清穿文,男生打游戏她从不感兴趣,更不想参与他们泡妞的话题。她并非与赛车俱乐部里的公子哥儿毫无共同话题,要么是未来的合作伙伴,或是竞争对手,看你的每一眼都在计算着能从你身上得到多少利益,要么像陈豪一样不学无术,当酒肉朋友可以,根本没办法深入探讨什么问题。
林凡从三岁就知道自己天性孤冷,可她偏偏遇到了李灿。
爱一个人到深处,总是自卑的,她不知道该怎样讨好一个人,尤其当那个人比她更聪明更漂亮甚至更有钱。所以,她不敢相信李灿也爱着她,把她看得重于生命。
烧烤摊上,林凡把最后一根签子插进竹筒。
许是烧烤炉烟火太呛人,她咳嗽几声,
终于泪如雨下。
第17章[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