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一大早,菲戈拿着他的大粪叉来报道,他掂了掂手中的大粪叉,大概4斤左右,要知道即使最普通的长枪兵,手里的长枪都有12斤重,手里的家伙不行,难怪战斗力这么低。此时,大家已经陆陆续续的来到村长家,手里都拿着各自的大粪叉。
告别父母的时候,菲戈看到母亲眼睛的泪水,心里不由的一颤,哎,在这的世界之中,如果还有选择,谁会去当兵,当兵那可是九死一生。父亲虽然没说话,只是蹲在旁边抽烟,即使是这样,也能看出他心中的不舍。
菲戈潇洒的一笑,道:“这对我可是一次机会呢,说不定我以后做将军了呢。”
来到了村长的大院子里,菲戈看着其他农民兵,他们的表情不一,有的害怕,有的茫然,更多的是麻木。
这时,屋子里走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位是默克儿村长,菲戈见过的,是一个白发白胡子的老头,他看到自己的时候,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而另一位居然是一个剑士,精通英雄无敌的菲戈自然一看就看出来了。他身穿蓝色的战袍,身材高大,表情严肃,腰中别着一柄长剑,剑隔与剑身形成一个“十”字。
剑士看着眼前的25个农民,不自觉的摇了摇头,暗自叹了一口气,这些农民即使上了战场也是炮灰的命。
当看到菲戈的时候,他的眼睛突然一亮,菲戈表现出非常的镇定和自信,他的气质是其它24个农民不能比拟的。
剑士指了指菲戈,道:“你叫什么”
菲戈沉稳的回答道:“飞歌!”林飞决定从今以后就用飞歌这个名字。
“嗯!我叫做哈里,从现在起就是你们的教官,现在所有人听我的命令,绕着这个村子跑一圈!”
“什么!”其他人显然没有反应过来。但是飞歌却拿着粪叉,跑了出去。
“咦!你告诉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哈里喊住了飞歌。
飞歌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哈里又道:“为什么拿着武器”
“因为武器是军人的第二生命!”飞歌高声回答道。
“说得好!不能服从命令的军人,即使上了战场也只会白白丢掉性命,不仅如此,还会拖累自己的战友。丢掉武器的军人更会丢掉自己的性命”
“哦!”这时候其他的农民才反应过来,虽然心中不愿意,但是命令又不得不服从,只能硬着头皮跑了出去。
一个小时之后,所有人都气喘吁吁的跑回到村长的院子,长期务农身体底子还是不错的。不,或者说是24个农民气喘吁吁的跑回来,飞歌仿佛并没有消耗多少体力,依然脸不红气不喘,他自己也觉得有点奇怪,一开始他就能发现能量金币,现在他的体力又远胜平常人,这难道是穿越众的福利么
哈里点了点头,指了飞歌道:“你不错!可以做这个小队的小队长。”
就这样飞歌成为了这群农民的队长,手下管着24个农民,加上自己么,额,25个农民。其他农民对此并没有反对,这世界上本来就是强者为尊,很明显飞歌的武力高过他们,再说农民一向是被压榨的对象,不论是在英雄大陆还是天朝,所以他们也就习惯臣服于强者了。
接下来就是训练了,哈里每天都会来指导一个小时,其他的时间就由飞歌来训练,飞歌直接采用了后世军队的训练方法来锻炼这些农民,这让这些人叫苦不已。不过,经过三
2.新兵报道[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