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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器物无罪,人有罪![2/2页]

大秦嫡公子 冥狄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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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乐脸色一变,急忙解释道:
      “外舅,我不是那么意思。”
      “我就一时嘴快,我能有现在的地位,全都是靠外舅你,要不是外舅,我还在城外种地呢,我是什么德行,外舅你是知道的,我就算有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害你啊。”
      “外舅,你要相信我啊!”
      阎乐有些急了。
      对于自己这个外舅,他是发自骨子里的怕。
      扫了眼一脸惊恐的阎乐,赵高眼中闪过一抹不屑,漠然道:“若非对你知根知底,不然这种事,我是绝不可能去冒险的。”
      “不过”
      “陛下对你这墨很满意。”
      “还让我来通知你,让你去告知那位‘工师,他那制墨的工艺朝廷收了,还会在律法规定的赏赐下,特许加赏一级。”
      闻言。
      阎乐神色一怔。
      “陛下嘉赏的是‘工师?”
      “但这这墨宝不是我献上去的吗?而且哪有什么工师啊,不是,外舅这这”
      赵高冷冷扫了阎乐一眼。
      喝骂道:
      “蠢货!”
      “工师是我说的。”
      “这些年叫你勤读律令,你读到狗肚子上了!”
      “身为曹衙的工曹,连《工律》的内容都不知道,若非这些年我护着,你早就被罚作刑徒了。”
      “还恬不知耻、自以为是!”
      阎乐脸色燥红,但也只敢赔笑认错。
      赵高道:“《工律》有言: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
      “百工之事,全部都归工师管辖。”
      “工曹只负责管理工师,并没有僭越的职能。”
      “我若说是你献上的,呵呵,到时,你别说获得奖赏,能继续当工曹,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
      “甚至。”
      “免不了受一顿责罚。”
      “你想犯蠢,别把我牵扯进来。”
      阎乐不知法,但他赵高懂法。
      大秦自商鞅变法以来,就以律令的形式,给社会各类人员划分了籍贯,律令规定,什么籍贯的人,就该做自己符合本籍贯的事。
      在其位,谋其政。
      士伍负责种田打仗,百工负责制造工具,商贾负责贩卖有无,官吏只需要管理好地方。
      ‘《韩非子·外储说》:利之所在民归之,名之所彰士死之。是以功外于法而赏加焉,则上不信得所利于下;名外于法而誉加焉,则士劝名而不畜之于君。
      如果朝廷对不符法制的人给与赏赐,那不仅会树立不良的风气,还会严重破坏法制,更会让各籍贯的人有非分之想,久而久之,大秦现有的秩序,也就乱套了。
      在大秦。
      只讲在其位谋其政。
      无命书,敢为它事,获罪!
      赵高看向阎乐。
      质问道:
      “你方才说这墨不是来源工师?”
      “那来自何处?”
      阎乐低垂着头,目光闪躲道:“前段时间关中大索,外市那边出了不少事情,屋舍破损严重,我就前几天,带了几个工匠去外市那边修缮房屋,这墨就是那边的市人献上来了。”
      “我看这墨不错就就收了。”

第三十七章 器物无罪,人有罪![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