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车船”;属于消费税性质的有对马牛羊等牲畜征收牲畜税(税率2),盐、铁、酒税(或专卖)等;属于流转税性质的有货物通过税即关税(税率10以上)和对市肆商品营业额征收市租。名目较多而且到了后期征收渐渐失去了定准,收率尤其是对于商业的征税全凭皇帝喜好,商人们苦不堪言开始想办法偷税漏税甚至直接逃税。
汉朝在出台征收“算缗钱”和“算商车”的税收政策之后,为了强化政策执行,还配套出台了告缗令。要求商人等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凡隐瞒不报者,或者呈报不实者,除没收全部财产外,还需罚去边郡戍边一年。鼓励邻居等熟知情况的人告发,对告发者则予以奖励,可得被告者一半的财产。由此看出,汉朝对偷逃税者的罚单是很重的,可以说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根据历史记载,当时推行的告缗法,使当时中等以上家庭都因算告缗而遭破产。同时,这一政策也导致当时的人民即使有剩余钱,也不再积蓄,而是大吃大喝,穿好衣服等,形成了社会奢靡之风,与汉初的尚节俭成强烈对比。这种对于社会风气的不正常的引领确实是不正确的,后期我们会有相应的对策对症下药。
汉代更赋即徭役,包括“更卒”、“正卒”、“戍卒”三重力役或兵役。农民每年在地方服劳役一个月成为“更卒”。男子2356岁须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服役成为“正卒”,零一年戍守边境或守卫京城皇宫,称为“戍卒”或“卫士”。但是徭役的内容可不单单是这些东西而已,众多水利工程、皇陵、长城和皇帝的宫殿都属于徭役的范围,而且这些基本上是全凭皇帝的一厢情愿和某些气象灾害,比方说封建社会几乎所有皇帝的心腹大患——黄河。
虽然封建社会伊始的时候,黄河的地上河现象还没有像现在一样那么强烈,但是对于生产条件和生产力极其落后的那个年代来说,每次泛滥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并且因为黄河的特殊地理位置,他的泛滥期有些时候不定,这样危险系数就更加高了,等于是晚上睡觉枕着一个定时炸弹,但是设定好的时间你却不知道一样,这太让人揪心了。由这些引发的徭役十分繁重,更甚者,由于汉代盐铁官营,郡国煮盐、采矿、冶铁及制作器物之役,也多以更卒充之。《续汉书·百官志》载“其郡有盐、铁、工、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均给本吏。”本注曰:“所在诸县,均差吏更给之,置吏随事,不具县员。”这纯粹成了压榨剩余劳动力了,拿着徭役的大家不当人看,汉代的税制和徭役这里提及到的只是沧海一粟,大家若是想要多了解一些的话可以去自行查找一下,这里就不再多做赘述,因为这些提到的今后阅读本书就不会有什么障碍了。欲知后事如何,他们能不能撞大运买到好的马那?请听下回分解。
(本章完)
第131章 汉代税制与徭役[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