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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快把我闺女带走!!![2/2页]

七零不做冤大头,下乡赶山娶村花 啄云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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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了,就算是养个小猫、小狗,这么些年相处下来也有感情了。
      掐死是行不通的。
      事已至此,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他在心里默默祈祷,这老毓家,到底是咋回事儿?
      究竟是谁家娶儿媳妇,怎么一点儿都不积极?
      他都已经做好准备,把闺女打包扔出去了,这怎么还不上门提亲?
      不成,等回头这些小娃子们都走了。
      自己还得去毓家转一圈,敲打敲打毓庆。
      这老小子,咋回事儿啊。
      两家都相处这么久了,不早就知根知底了,还有啥可犹豫的。
      啧!
      大队长做美梦似的,最好能在秋收之前,把一切都搞定。
      白山这一片,冬日漫漫,若是不能趁着秋收前,把闺女甩出去的话,那他还得跟闺女在一个小屋子里干瞪眼好几个月。
      光是想想,他都觉着自己的小心脏怦怦跳。
      乖乖,这可太刺激了。
      “行了,”萧振东看着这也没啥别的事儿了,“叔啊,那我就跟芳芳上县城去了。”
      “去吧去吧,”大队长摆摆手,心累的,“这一天天的,没个消停。”
      想想,他自己也是一脑门的事儿。
      闺女是需要管的,大队也得管。
      哎哟~
      人活着就不能瞎琢磨琢磨来琢磨去,他觉得自己得少活二十年呢。
      嘟囔着,“回头还得找个合适的人选来做记分员。”
      “嗯?”萧振东看着大队长,“不打算让张庆辉来?”
      “让他来?”大队长骂骂咧咧的,“这木呆呆的臭小子,一点小事儿都办不妥。
      要是这样,再给他记分员的位置,都不知道是奖励还是惩罚了。”
      萧振东哈哈一笑,跟众人打了招呼,带着媳妇扬长而去。
      两根二十年份的野山参卖了五百八十块钱。
      对毓芳而言,是一笔巨款了。
      剩下那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卖了八块。
      老板大手一挥,凑个整,直接数了六十张大团结。
      送二人走的时候,他站在门口,扒着门框,身子探出去,挥舞着小手绢,“有好东西,再上我这里来噻~~
      叔叔这里,好价好价~~~”
      萧振东:“……”
      大老爷们,说话还带波浪线,真是让人受不了啊!
      不过,有一说一,这大老爷们办事还挺利索的。
      开价利索,给钱也利索。
      下次能来。
      倒是毓芳捂着嘴偷笑,“嘿嘿,东哥!咱们发达啦!”
      “嗯!发达了,”萧振东相当配合的,“作为咱们发家的功臣,您喜欢啥,咱们,整点回家?”
      “行啊!”
      这会儿去黑市太显眼了,萧振东也没打算带毓芳去冒险。
      二人直奔供销社,萧振东琢磨着,就算是毓芳想买的东西没票也不碍事,他可以拿自己个儿背篓里的东西换。
      毕竟,这会儿,肉也算是个硬通货。
      可,等萧振东看见毓芳挑中的东西,整个人都要石化了。
      他不敢置信的,“你,确定要这个?”
      “对呀!”
      毓芳爱怜的抚摸着布料,欢欢喜喜的,“你看,这多好看,多热闹啊!”
      萧振东:“……”喜欢七零不做冤大头,下乡赶山娶村花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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