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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七章好人[2/2页]

盛世婚宠,傲娇总裁矜持点 秦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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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虚的说道。
      “唔唔!”
      每个人都有过去,要你说丑!
      美国佬走到了我的面前,他身后的诺斯眼睛里有着血丝,怒吼道,“肯尼!”他的眼里透露出愤恨,那是怎样一种恨意,可以将人生吞活剥……
      我恶狠狠的瞪着眼前的美国佬,要不是嘴里有布堵着我非把他咬死!
      “诺斯以前,可是被我们很多人哦……”
      美国佬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听到他的话,我只感觉时间好像瞬间静止了一般,脑袋里忽然空白一片。
      这个人说什么?
      他居然说,诺斯被男人给……
      “我是享用不了你了,就把你赏给我手下吧。”
      美国佬遗憾的说道,而我还震惊到回不过神。
      挣扎反抗无用,他们把我往外拖,我看到诺斯趴在地面上,身影越来越小,而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们要把我拖到其他房间去,我内心绝望,想撞墙死去一了百了,可是脑后的长发忽然就被抓住,我又摔回了地面上。
      砰的一声,忽然门开了,因为不断反抗我嘴角被人打出了血,往后躲着,诺斯身上都是血,嘶吼着,手里捏着一把染血的刀。
      我捂住了耳朵,闭上眼睛缩在角落,眼泪不停的流着。
      诺斯拉起我的手,要带我逃出去,可是外面传来了警笛声。
      脚步忽然停住,诺斯站在原地,握着我的手,缓慢松开了。
      而我愣愣的看着他,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我的手腕上还有血,而他的身上到处都是血,就像一个堕入人间黑暗的天使,眼神黯淡无光,死气沉沉。
      “小洛。”
      诺斯忽然轻轻的喊着。
      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喊我小洛,而不是林小洛。
      “你先回去。”
      他这样说。诺斯的自白:
      我叫诺斯。
      我的出生,是个错误。
      从小在混乱肮脏的n国街道里长大,打架挑事,无恶不作。
      十四岁之前的我,是这样的,恶劣至极,招人厌烦,而十四岁之后,无意中认识了一个叫肯尼的男人,他说他欣赏我,要我跟他混,从此以后我一脚踏入地狱。
      肯尼三十多岁了,是当地一个的头,他开酒吧开会所,小有名气,而我跟在他身边,会帮他处理一些事情,嚣张耍狠,本来就是我的个性,那时更是被贯彻的淋漓尽致。
      后来竟然也小有名气,很多人都知道肯尼身边有个十几岁的孩子,皮相美的不像男孩子,却狠得像头野兽。
      可是那时的我也只是个孩子,论心计,根本比不过大人。
      我以为肯尼是真的欣赏我,可是后来某一天,我喝酒喝醉了,才知道了他的真面目。
      肯尼是癖,而且男女不论。
      他们变态起来,不是常人可以承受的。
      他们早就对我起了歪心思。
      我很痛,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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