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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剑染血[2/2页]

一剑破红尘 萝卜钓橘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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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到临头还嘴硬,杀了你之后,我还会是个小人物吗?”
      “徐彪死了,徐彪竟然死在了他的剑下!”围观的人对这样的结果大吃一惊,高声喊了来。
      “连徐彪这样的高手都死在了他的剑下,他到底是什么人?”擂台下方的裁判看着这一幕,咬牙切齿狠狠的说道。
      以他们的财力确实能够请到许多武林高手,但那些人都是先天以下的存在。
      林轩此时已经用一位绝世剑客的性命,向他们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他想不到还有谁能对付林轩。
      “下一个!”林轩完全不在乎裁判阴沉的脸色徐徐开口。
      “你!”裁判嘴角抽搐一下,眼睛直勾勾对着林轩,仿佛想要把他吃掉。
      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徐彪败亡,几乎可以判定,他们这方必输。
      关注今天这场挑战的人太多,在赌场下注的人更多。
      他知道赌场是大老板手下隐藏财产,若是赌场亏损,他明白大老板绝对会让自己后半生生不如死。
      没人能不在乎利益之间的纠纷,可现在不仅仅是个人得失,更有颜面问题。
      对于大老板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面子。
      这几日的失利已然挡了他的财路,现在断然不该再丢他的脸面。
      这骑虎难下的局面令他感到棘手,此刻林轩势无可挡,不论是为了自己的职位,还是为了自身项上头颅都得要想法子让他放弃挑战。
      只是他会同意吗?
      “江湖代有才人出!”
      “年轻人,我来与你一战!”
      一个爽朗的笑声从远方传来,旋即一位提着黝黑大刀的绿衫中年人横跨十多丈的距离从远处掠来。
      衣带凌空,整个人宛若从天而降。
      他落到擂台上,露出一张普通淳朴的脸。
      睁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剑眉微扬,气度很是不凡。
      “方才见小友剑术惊人,忍不住上台与你比试比试,还望小友不要见怪。”他笑着把手里的刀插在擂台边:“我的藏梅刀是天外陨铁所制,无坚不摧,普通凡兵轻触便碎。我不愿占此优势,便用和你一样的凡兵与你一战。”
      粗糙的大手一挥,武器架上一柄铁刀顺势就落入手中。
      “你出手吧,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看着眼前这位八尺大汉,林轩一怔。
      这样的汉子给他第一眼的感觉就是光明磊落,为人豪迈,而他的所作所为恰好也证明了这一点。
      只是,这场属于自己的挑战,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叫谭旭,喜欢和强者切磋。”谭旭似乎也察觉到了不妥,他出声解释起来:“方才看你与于徐彪切磋使出的那一剑实在让我心痒,我很想试试你的招式,想必你不会拒绝。”
      “谭巨侠!他是谭巨侠!”有位拄着拐杖中年人激动的的开口,其神情激昂,似乎对擂台上的人是真心实意的佩服。
      “心系天下苍生,为贫苦百姓各处奔波,散尽家财的谭巨侠,他怎么会来到这里?”
      “会是他吗?”一个年轻人擦了擦眼睛,仿佛是想要将谭旭的样子牢牢记在心底,他十分激动的说道:“如果说要在险恶的江湖里,在双手沾满鲜血的高手中,找一位内心向善之人,那他一定是谭巨侠。”
      “他出道二十余年,从未错杀一位好人,从未做过一件错事。死在他手里的,都是恶贯满盈的恶人,都是百姓人人喊打的败类。”
      “确实如此。”有人接过话头补充道:“听说他是朝堂佞臣子嗣,为替先辈赎罪,立志一生行善。唯独痴迷于武学,是位喜好与人比武的武痴。”
      台上。
      裁判压抑住内心的澎湃,惊喜的看着谭旭。
      他从未想过,在这个时候,谭旭会上台。
      不论他是不是有意出手,都预示着眼前的难关已然通过。
      如果说徐彪是江湖上先天境界少有的高手之一,那么与谭旭比起来,徐彪只能算一个蹒跚学步的孩童。
      谭旭是江湖公认的先天之下最强,未入先天便能与先天高手打平手的绝世高手。
      这样的人物出手,林轩怎么能不败!
      “好,此战我接下了。”林轩将台下人的话收入耳中,他轻轻一笑,点头示意。
      “好!”谭旭目光从林轩身上收回,低头对着自己手里的铁刀,眼中流露出追忆,他缓缓开口:“此战不仅仅是你我之争,招数之争,更是刀剑之比。”
      林轩诚恳的开口说道:“不敢当,我的剑法还差很远。”
      他的剑法在凡间能够称雄,但是落到修真界根本不值一提。
      一山更比一山高的道理,他心里清楚的很。
      谭旭一怔还以为林轩是谦虚之词,轻轻摆了摆手。
      “自然当的起,江湖上剑术能与你匹敌的剑客凤毛麟角,不必妄自菲薄。”
      年纪轻轻就击败了江湖上大部分高手,而且单单就凭一柄凡兵斩杀了血剑屠夫这样凶名赫赫的剑手。
      眼前这个谦虚的年轻人,便是近几日江湖上最出名的长生剑么?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有位白衣人念着这首诗,自封长生剑,出现在白玉京。
      他只用短短三日时间,就成为江湖上最出名的剑客。
      通过调查,有人说他喜欢身着白衣,面容貌美,为人桀骜不驯。
      还有人说他不喜钱财,一掷千金,但平易近人。
      犀渠玉剑良家子,金羁长生侠少年。
      茶钱饭后,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布衣平民,人人都在谈论他的事迹。
      阁楼望烟花,荒野觅佳人。
      白玉京不少风流之士沉溺于纸醉金迷,沉迷在它的独特魅力下。
      这儿一直是副繁华锦卷,是人人向往的地方。
      却有一人,自北而下,布衣浅笑。
      踩着微风,踏着那初秋来到此处。
      他一人一剑,未曾败过。他不是舞文弄墨的佳公子,但胜似佳公子。
      只轻转衣袂,便在繁华锦绣的河山上留上重重一笔,落下无法拭去的墨点。
      布衣林公子,三日惊天下。
      天上白玉京,人间长生剑。
      戏班子里的怜人颦蹙婉转,柔情唱道。
      从不过数十字的戏文可以看出,他几乎被捧上了天。
      谭旭在心里轻轻感慨,目中流露出感慨。
      如切如磋,公子如玉。
      好一个长生剑!
      只可惜这人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
      “叮!”
      林轩屈手弹了一下剑刃,发出嗡的一声轻响。
      淡淡的金色夕阳落下,剑身相迎,寒光闪闪之下,熠熠生辉。

第九章 剑染血[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