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望着他。
一名女子眼神迷离,她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原来他就是诗仙……原本我还对诗仙一名耿耿于怀,心想区区一名凡人何以用得了这个称呼,却不曾想诗仙林公子竟有如此风采!”
“诗仙……是啊!除了诗仙还有什么名号配的上他呢?”
林轩瑰丽的诗歌和潇洒出尘的风采令她们惊诧万分,此时扬州古城内甚至有不少佳人暗自将林轩视作了梦中情人。
林轩剑法精妙绝伦,现在已是江湖上近十年来最出名的一人。
再者,他相貌堂堂,旁人都夸他生的极为好看,许多未出阁的小姐都对他暗许芳心。
加上前些日子他在诗会上一鸣惊人,斐然的文采震慑住了整个大周文坛。
许多有名的诗人、才子读了林轩的诗词后自叹不如,生出向林轩求学的念头。
最重要的一点,他似乎与凉雪姬极为不对付!
凉雪姬……她几乎是全天下女人的敌人!
见识过风华绝代的凉雪姬后,不少自诩容貌上佳的女子心中会有一种挫败感,甚至是嫉妒……
其她女子听闻林轩在大庭广众之下朝对方出剑都暗自叫好,恨不得自己当时也在场,说不得还能帮上林轩。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跟何况林轩还是个如此优秀的男人。
种种事迹加起来,使林轩渐渐成为许多年轻女子倾心的对象。
前不久,扬州城里的王员外替自己的儿子去向马掌柜求亲。
求亲的对象是马掌柜家里的掌上明珠,王员外的儿子名声在外,他是出了名的混混。而马掌柜又十分宠爱自己的女儿,所以肯定不会同意这桩婚事。
当时马掌柜的女儿不等自己替她婉拒婚事,便直接开口,自己要嫁,就得嫁诗仙林轩那样的男儿。
王员外自然颜下无光,却又反驳不得,无奈之下只好作罢。说实话,自己家的孩子整日游手好闲,确实与林轩相距甚远。
人们茶前饭后最喜欢闲扯这种八卦的消息,所以很快,王家的糗事就传遍整个扬州古城。
林轩诗仙的称号也由此而生。
听着台下众人的言语,佘小风嗤笑一声,语气充满了调侃:“诗仙!看不出林兄在扬州城竟有如此美誉,让小弟好生羡慕!”
林轩无奈的摇摇头,并没有搭话。
他觉得这样做没有意义。
是的,没有意义。
她们就同前世那帮喜欢追星的女子一样,纯粹是在浪费时间,浪费生命。
前世有很多女子盲目的崇拜着自己的偶像,不管偶像做了什么事情,她们都觉得那是正确的。即便偶像真的错了,她们也会找各种理由替偶像开脱。
百年之后,她们如何面对心中的寂寞及零落满地的空虚?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以昨日的肆无忌惮,埋葬那红了桃花、绿了芭蕉的悔恨。
任岁月在指尖留下几行沧桑的浊泪,落字成韵,在苍老时低吟哭泣……
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
无趣!
好生无趣!
林轩转头,目光飘向了糕点坊的后院中。
一棵棵桂花树进入了他的眼帘。
桂花树并不高,细小瘦弱的扬。
而前尘之事早已了却……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错错对对,恩恩怨怨,终不过日月无声,水过无痕,一点执念而已。
第四十七章 诗仙[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