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力量,确实远超于我!怎么个超法,没有感受到具体,但是他的反应却不慢!
事实上,最终的结果是我输了!输了见红!
逮住一个机会的时候,就是一个跪步然后击打对方的小腹,当我的膝盖跪下去的时候,我才想到不能这样打!放弃了第一反应,于是我赶紧的另一个脚也跟上去,想变成用双手抱腿摔,我的那一迟疑和改变,对方对我的抱腿摔有了反应,他抬膝盖准备往后退,结果就变成了我把自己的嘴巴和头面部送到了他抬起的膝盖上。
当时就撞的牙齿出了血,并且,牙齿刺破了嘴唇的皮,搞的血盆大口的样子,和着口水就往下流!当然,这是站起来后的事情。当时我的对手两个手就抓向了我露给他的后腰处。摔跤中,解脱对方的方法,只要不是打击动作,其它的方式还是能运用的。我当时是快速的旋腰然后格了他的手肘部,因为有被扯起来的摔跤服挡着,所以这一下我名正言顺的摆脱了!
体育队好像都有个传统,见红了,如果继续,会得到大家的掌声。我当时就是吐掉了口中的血水,然后再战,没有要求认输终止。
然后就是一招,我就输了!我用了个小擒拿的手法,别住了对方的腕,趁那一下就要用反背摔!就是用胯和腰鞋对对方,利用腰力和上面手的动作形成合力,把对方拱起侧摔倒地。不应该的是,我的前脚要踏对方中门的时候,却又本能的变成了想往对方的脚背上跺一脚,跺出去的脚,反应过来了才又变方向踏中门,这丧失了大好良机,本来已经不合适再用反背摔了,但就是因为本能的问题,我的运用在继续。
我别住对方的腕,被对方猛力一拉,然后对方从后面掏了我的大腿,把我直接掀翻在地,摔的干脆利落,而我是颜面扫地。
想起了这些,确实是想帮国术对现代散打和其它搏击的人说句公道话:在有规则限制的地方,练国术的人,确实是要吃亏的多!攻击习惯,不是一朝三刻能改的了的,在打斗的时候想起来再改,这本身是一种不公平!
胜负,当综合实力不是天壤之别相差的时候,无非就是那顷刻而过的短瞬间的机会!
日记十一:第一场摔跤的落败[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