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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他们来了(1)[1/2页]

麒麟之王 蓝叶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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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魔香气绕舌菇。
      这是怪小岛上的一种奇特的蘑菇,到底有多奇怪,不说了,反正这种菇和一些兽R放在一起沌,就能煲出令人香气回肠的汤来。这种汤的味道还真让人永世难忘呀,就像初恋一样!
      陶小志已经喝了那么七八碗了,就是说不出这种汤的味道来,他真的不知怎么形容,就知道是非常好喝,用莫不乖的一句话是:简直令人的舌头跳起舞来!
      于是,陶小志又对美食家莫不好由衷地尊敬了起来,也不得不赞叹这一家怪人,留给他的不仅是味觉上的享受,还有这么些有趣的回忆!
      这一夜,他就在回味着这些事中甜美地睡去,没有发生什么怪事,除了莫不娇找他**之外。像她这么娇贵的人,居然会三更半夜找他**,这确实是怪得要命,但却可以理解,因为这是“怪人屋”嘛!陶小志却不是这样想的,因为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英俊潇洒,美nV送上门,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是他拒绝了她,不是因为他对她不感兴趣(他真想欣赏一下黑人的*会是怎样的景观呢,就算不是为了得到*上的安慰,开阔一下眼界,也不是什么坏事),而是他确实太累了,只想好好的睡上一个真正的觉,而不是在睡觉之前,还要g上这么累人的事儿!
      次日。
      这是一个普通的清晨,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只是陶小志的心情:因为他的心情大好,所以这注定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天!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这是范仲淹的哲理,也是陶小志的生活态度。
      理解它并不难,做到它可就不容易了。
      三匹马一字排开,怪人屋一家也一字排开,马上的人和站着的人说着话。
      “那么就再见罗~”陶小志挥手道,“后会有期!”
      “等等!”
      莫不才把陶小志拉了下马,并且把他拉到一个暗角神秘地道:“我有一件小玩意儿要送给你!”
      他掏出了一块小手绢,打开,里面有一块大金币,上面有一个兽头的图案,形状像猪,却有象牙般的牙齿,还有一种古怪的笑意,很讽刺,和地下室大厅天花板的地毯的图案是一样的!
      “发达了!”陶小志惊呼道,“我一个月都不愁吃不愁穿了!”
      “这可不是普通的金子,”莫不才道,“这可是怪小岛的国王怪怪王当年颁发给我的荣誉徽章!”
      “那我更发财了!”陶小志惊呼道,“我一辈子都不愁吃不愁穿啦!!!”
      莫不才道:“你不要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它的价值绝对不是用钱就能来衡量的,怪小岛的人见了它就像见了当今国王一样,拥有它就能在怪小岛享受国王般的待遇!”
      陶小志把眼睛挣得b月亮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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