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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是粗糙汉子,人也比南边人长得高大壮实,可是对他家媳妇,却是百依百顺,一直以来,以为是个惧内的普通男子,原来他还有如此厉害的武功。
      “王爷,这追风交给李三福,如同神助,此人能吃,力气也大,有股子蛮劲,若是生在富裕人家,能识字读书,必能成大器。”
      身边的长随开口。
      靖王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过现在瞧着,年纪大了些,再读书识字有些晚了,参军打仗,若想成为一位将才,必会熟读兵法,懂得书信往来。
      只有一身蛮力在身,却是位愚汉。
      “是可惜了,左右我这追风也不可能再上战场,就当给他的见面礼吧,权当他夫人的这一份眼缘。”
      三福媳妇太像他的大女儿,虽然他知道那是绝不可能了,自己的女儿连京城都不曾出过,怎么会种田呢,或许一切的巧合,都是对他大女儿的弥补。
      主仆二人从田间下来,正好听到几位长工在说果园的事,今个儿李家两兄弟去了一趟杨梅树林,发现有些树上的杨梅已经成熟,于是主仆二人想起白氏说的那杨梅酒。
      主仆二人便加快了脚步,且回去尝尝杨梅的味道,这可是陵城的特产。
      待主仆二人进了小院,就看到院中的石桌上摆着一木盆新鲜摘下来的杨梅,熟得有些黑了,个头极大,采摘时上头还连着几片叶子,着实新鲜。
      以前吃过进贡的,却不曾吃过如此新鲜的。
      靖王正要坐下,东屋里的女儿白雪也出了门,在屋里闷了半日,嘴里因为这几日的苦药吃得没了味道。
      这会儿看到石桌上的杨梅,也有些意外,父女二人坐下,拿起杨梅吃了起来。
      记忆中,山上野果有酸杨梅,多是摘下来用蜜蜂浸泡,味道还能过得去。
      可是眼前的这一盆里,味道不但不酸,

第543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