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天!没洗过一个透身澡,现在浑身发出一股股酸臭,夹杂着浓郁的野兽味。是的,他身上有了野人的味道。
岂止是有了野人味道,他差不多就成了一个野人一个疯子。c66c
不,他就是野人与疯子!
不,他比野人还野人,比疯子还疯子。
他自己都闻得见自己身上恶臭无比。
他猛揪着头发,手上是抓着一缕缕结着灰土烟尘汗腻与兽味十足的他的“青丝”。
转而,他把他的“青丝”轻轻地丢弃在地上,脑际滚过心中所想:
要那么干净干什么?
日复一日,穴居在臭气熏天的石洞里!
什么是刷牙洗脸沐浴?
什么叫梳头洁面剔牙?
这一切统统都见鬼去吧!
他与野人同穴共枕,他与野人同居交欢。
他已不是人!他不再是人!
他就是野人,他变成了魔鬼!
……
春去秋来,春去又秋来,整整一年半过去。
欧铭一直蜗居在洞穴。
为了让自己健康些,他坚持在洞内不停地行走、蹦跳,有时喃喃自语,有时狂然大笑,笑着笑着他突然又会泪流满面。
这些日子,他几乎与世隔绝。除了红毛,他再没有接触过谁,连野人部落的人们也仿佛将他遗忘了一般,对他不闻不问。
野人们,你们在干些什么呢?他们怎么能把打败红毛狗的英雄置之不理不睬呢?
没有我打败、赶跑红毛狗,你们还不统统给挖了肠肚心肝子吗?现在,就把我给忘了。
你们真是一群忘恩负义的家伙,你们对待有恩有功的人都是这等态度,难怪你们最后落得个退避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的下场。
忘恩负义的东西!
欧铭有时候情绪低落,免不了一通自责自骂。渲泻完了,还得学驴拉磨,一圈又一圈地打着转。
五百多个日子,天天洞中度过。
他成了一头驴,日复一日地在洞中打着转转的驴!
当然,大部分的时间里,他又会有意识地调整自己的心态,以期平安而略有快乐。
当他以一个科学家的身份面对这一切的时候,他又会冷静而淡定,他会告诫自己珍惜命运给他的恩赐。
这样,他就会变得冷静而从容,进一步地探究野人,甚至宽容地欣赏她。
仿佛一切都是天意,第一天上山时,他顺手将一个厚重的笔记本放在他裤腿上的一只大口袋里,连同一支水性笔和一支短小的铅笔。
这是他从“人间”带来的至今还和以前保持着一致面孔的宝贵的东西。谁能想到,现在它们刚好能派得上用场。
就是用了这些宝物,他为她记下了一些日记。
他用最简练的文字把野人的习性、爱好、饮食等等都作了详细记载,详细到她的一日三餐与大小便的时间。
他把这些日记视为珍宝。
他知道,其实,野人是一种疑心很重的动物。
她和他在洞内生活一年半之久,他们同吃同喝同睡还时有交欢,形同夫妻,但她就是不让他走出这个石洞半步。
无论他怎么哀求与保证。
这就是他当初叫喊、唱歌、骗她出洞所要付出的行为代价!他想。
从这个角度出发,他可以理解她,并有些欣赏她,因为她有思维。尽管这种思维或许只是一种本能。
可是,当欧铭偶有不快或情绪化的时候,他又十分地讨厌她,贬低她,对之苛刻而想离弃她。
有一句话说得好,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
他不相信自己会抓不到这个喜好独来独往、离群索居的女野人的漏洞。
真的,欧铭以为他逮着了这样的一次机会。
野人作息很有规律,通常上午出去觅食劳作,下午在家休息。
而这个下午,红毛意外地推开石门走了,由于步履匆匆,竟忘记顺手把石门关闭。
机会来了。
欧铭想,纵使不能把野人带走,自己先逃了再说。以后再与郑教授他们一起返回来“捉”野人也不失为伟大的壮举!
于是他在洞口稍作迟疑就冲出了石洞。
长期的洞内禁锢使他几乎成了疯子,但是他知道他没有疯,他还是欧铭,他的思想意识是清醒的。
可是,刚出洞口,欧铭就知道他错了。
他的鼻子敏锐地嗅到了红毛的气息,他突然醒悟过来:母野人正躲在旁边不远的某个暗处偷偷地观察他呢!
是的,欧铭的感觉没错。
此时,红毛正在察看她的男人,他已被关在石洞这么久了,是不是还想逃跑?
她在试探他,他与她居有一年半的时日,夫妻情分牢不牢靠?
因为现在的她,不比过去的她,现在的她已身怀六甲,不久将要生产。
她想知道他可靠吗?他会离她而去吗?
于是她略施小计,走出洞去,特意忘记关上石门,以此察看她的男人是不是还会逃跑。
要知道,尽管她有孕在身,但他也逃不出她的手心,她有这个把握。
如果他真的又逃,他这次被抓回来就一辈子也别想再出这个石洞。
欧铭识破了红毛的鬼把戏。
于是在洞外四周走了走就找地方坐下。
他双手托着下巴,望着远处的山林、树木与石坡出神。
他与红毛一起生活的时日不短了,看得出红毛是爱他的,即使不是人间的那种爱,或者就是动物的本能的爱,那她也是喜欢他的。
不是么,她处处将就自
第二十四章 与野人共枕(三)[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