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的准确定义,是“非洲裔米国人”。
这种文字上的修饰,并不妨碍我们,从Z族认定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米国黑人的肤色,整体显得比较浅,与巴西穆拉托人,所呈现的“棕色”属性,原因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在漫长的奴隶史中,女性黑奴作为一笔可以增殖的资产,并不会被限制生育。
一个怀孕的黑奴,甚至能够卖个更高价。
问题在于,在丛林法则下的生育权争夺,白色人Z的奴隶主及他们雇佣的白人管理者,自然是更占据优势。
虽然很少有白Z人,愿意主动与他们的黑色女奴,生下合法的后代,但无需要负责的X行为,还是为新大陆的黑色群体,注入的大量白色基因。
在米国,有三分之二的米国黑人,都带有白人基因,其整体所带有的,白Z人基因比例达到16%。
然而,这些大多源自父系的白Z人基因,并不能帮助一个美国黑人变成白人,甚至是获得一个如“穆拉托人”那样的,介于黑白之间的Z族属性。
基于过往的白人至上观点,以及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米国才在法律层面,终结的“Z族隔离”制度。
传统米国白人社群,尤其是南部地区的米国白人,在Z族认知上,存在着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一滴血原则”。
所谓“一滴血原则”,指的是一个人血液里,只要有一滴来自黑人的血,都应该被认定为黑人,即使他的外表,拥有完全的白人Z族特征。
这个原则,甚至被以法律的形式,在很多州固定了下来。
只不过,由于米国的联邦制特点,每个州在具体的认定时,会有不同的标准。
比如在1977年的一个案例中,一个从未怀疑过,自己白人身份的路易斯安娜州妇女,
在上溯族谱时被发现,自己七代之前的女性先祖,是一名黑人。
这意味着她的体内,含有16分之一的黑人血统,而当时该州的法律规定,有色人Z血统的占比,必须少于三十二分之一,才能被忽略不计。
这意味着,这位女士,在Z族上,必须被认定为黑人。
尽管类似法律,后来在很多州都废除了,但社会认知,却并没有随之改变。
关于“一滴血原则”的形成缘由,以及对米国社会的深远影响问题,在米国部分会详细讲解。
现在我们最起码知道,米国主流社会在Z族融合,或者说白Z人,是否要与其他Z族融合的问题上,有多么的保守了。
反观巴西,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存在。
甚至可以说,在巴西也存在“一滴血原则”,只不过是反向的。
在巴西,一个人的父母分别属于黑、白两个Z族,几乎是不可能,被认定为黑人的。
肤色显得浅一点,获得白人身份,也完全不是问题。
后世着名的巴西球星,罗纳尔多的自我认定,以及出身证上的Z族认定是“白人”,相信很多人会惊掉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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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九章 新世界岛的另一极(十五)[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