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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历了一系列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和协商后,双方最终做出了让步,并达成了以下协议:
     首先,市政府将以8.6亿元的实际价格收购红星钢铁厂的全部债权,但对外公布的购买金额为13亿元。这其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
     其次,还款方式分为五年分期偿还,每月需支付1500万元。
     最后,在红星钢铁厂完成改革重组后,其所有资金都将通过本行进行流转,直到欠款完全清偿。
     以上三点是此次协议的核心条款,此外还包括一些零散的附加条件。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
     在与银行的谈判结束后,立马召开了红星钢铁厂的改革大会,红星钢铁厂改为红星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直属部门保留总会计部,这是为了计算每个子公司的营业额与收益,确保集团的利益。员工工会,为了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与基本生活保障,后续各子公司收益上来后还负责协助工人谈判上涨工资,党委组织部负责展开党的各方面工作,行政部,负责目常的运转。
     杨镜舟推荐了红星前总经理出任董事长,这一决策背后有着深思熟虑的考量。经过严格的反腐和盘查工作,李明的个人情况得到了全面审查。结果表明,他并无贪污腐败等问题,但个人能力方面有所欠缺,难以有效改变企业现状。然而,如今经过改革后,红星总部已经精简至仅有几个部门,员工数量也控制在了七十多人。同时,由于不再需要负责生产环节,红星的运营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将李明提拔到这个位置上,既是对他过去经验的认可,也是出于后续稳定的考虑。首先,他具备足够的资历来负责新公司;其次,他深知其中利害关系,不会轻易干涉公司的日常运营。这样的安排既能确保公司的平稳过渡,又能避免不必要的内部纷争,为红星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真正主导红星以后命运的是执行官(也称CEO)林强,一个能力非常强的年轻人,高学历有充足的知识储备,脑子灵活对市场也足够敏感,执行力也强,非常适合带领红星继续走下去。
     下面的子公司负责人才是枷锁尽去,子公司没有负债,没有乱七八糟的人员指手划脚,他们唯一的目标就是赚钱,赚钱,还是赚钱。杨镜舟制定了几条考核标准,子公司的红营目标,所有子公司每个月都要排名,一是安全生产问题,凡是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不问缘由,负责人及管理层全部问责并降三级处置,并发了日历给他们,安全生产一天,二天,三天就这样累计,上不封顶。为防止瞒报集团工会会不定期下来查验。二则是营业额与净利润,连续三个月垫底的子公司负责人降级处理,并换人负责。三则是6S的执行与坚持,保持工厂内部的环境

第40章 条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