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次磋商,最终劳动法形成了以下主以下核心要点
一、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自然人(含签订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
二、劳动者核心权利
1. 平等就业:禁止性别、民族等就业歧视。
2. 薪资保障: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足额支付。
加班工资:
工作日:150%工资;
休息日:200%工资(或补休);
法定节假日:300%工资。
3. 休息休假:
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
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工作满1年享5天起)。
4.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需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五险。
三、劳动合同关键规则
1. 签订要求:
用工1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超1年未签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未签合同: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需支付双倍工资。
2. 合同类型:
固定期限:约定终止时间(如1年、3年)。
无固定期限: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签2次固定期限合同可要求签订。
3. 试用期限制:
合同期3个月~1年:试用期≤1个月;
1年~3年:≤2个月;
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6个月(仅约定试用期无效)。
四、解除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
1. 劳动者主动解除:
提前30天(试用期3天)书面通知;
用人单位违法(如拖欠工资)可立即解除并索赔。
2. 用人单位解除:
需法定理由(如劳动者严重违纪
第209章 劳动法3[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