屑地说道。
我们华国人是爱好和平的,绝不像米国那样充当着世界警察的角色,我一直觉得军人是为保家卫国而存在的,但是我更觉得,如果老百姓能够生活的幸福,没必要让军队去逞英雄。糟糕的和平也要比战争强,比如说你,不是吗?
英雄看着公牛海尔那只断臂,顷刻间令对方沉默不语。他的那只手臂就是在中东的战场上丢掉的。国家和军队虽然给了他一些补偿,可是却成为了他一生都在咀嚼的痛。军人、战争、和平……所有的这些对于公牛海尔而言都是那么遥远,只不过人们现在对于他的称呼只不过是个残疾人。
许久,公牛海尔才缓缓地说道,阿雄,你是对的,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让一切变得更糟。军人在战场上的荣耀不能以牺牲人们的幸福生活作为代价,你们华国有句古语叫做一将功成万骨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现在渐渐理解到了。
我靠!这句诗你也知道?英雄不禁对眼前的黑大个多了几分敬重。本是想借着这个话题教育一下这个每天总是喊打喊杀的家伙,可是没想到对方的理解层次和思维高度还是蛮高的,以前在华国的时候,听到鲁队说过,米国的特种作战军人普遍的文化程度要高于我们,现在看不是瞎话。未来战争拼的绝对不只是体能和技能,还有脑子……
两个人正在交谈着,这时只听见超市里一声清脆的枪响,而后就是一阵阵的尖叫声。
不好!出事了!英雄和公牛海尔相视一眼,没有犹豫,迅速跑进超市,不禁被眼前发生的一切惊呆了。
一个穿着套头运动服的人,正拿着一支手枪指着收银台里的蒂娜,嘴里高声地叫嚷着,钱!给我钱!快给我钱!
不好,是打劫的!英雄心里琢磨,好像并不合常理,这才是上午八九点钟,各个买卖才刚刚开张,打劫选择这个时候能抢到几个钱?在往那个人的身上看去,虽然他穿着套头的运动服,可是却明明是个白人男孩,看样子也就是十七八岁的年纪,身体很瘦弱,几乎那只拿着枪的手臂都不停地在颤抖。一个白人男孩跑到黑人街区来打劫?以前从未听说过会有这样的事情,更为关键的是,那个白人男孩的身上尽然有着涔涔的血迹,而且衣服好像也有好几条细长的口子,脚上的鞋尽是滞泥。
难不成他是从哪里逃出来的?
还未等英雄想明白,那个男孩再一次举起了枪,冲着天上又是几枪。这次他的吼声更大了,甚至还带出了几分哭腔。
快给我钱!我不想伤害你们!我只要钱!
蒂娜也吓得脸色惨白,抖抖索索地打开了收银柜,那里只剩下几百块昨天结账后的零钱在里面,哪里还有更多。
男孩伸出手就去拿,这时,公牛海尔悄悄地探出了身子,小声对英雄说,一会儿配合我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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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超市招劫[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