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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巨鹰[2/2页]

贫僧法海砍穿聊斋 呢喃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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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身旁的骷髅说道:“白松松大哥,我觉得你们人特别好,你们这里还要人吗?我可以加入吗?”
     白松松是一个敦实的骷髅,长得就像是个电冰箱,上下一般宽。
     他拍着李风的肩膀,哈哈大笑:“当然要,现在是大海的时代,最缺的就是水手。不过干我们这个,要不怕苦,不怕死,还要至少二流高手的实力,你实力还不够啊。”
     李风眼圈登时红了,当即跪到在地,说道:“请给我一个机会,我才十七岁,已经有三流实力了,再给我半年,一定能踏入二流。”
     白松松为难道:“规矩就是这样,我也无法更改。你实在喜欢的话,可以先做杂役,不过这个工资就很少了,每个月一两银子。等你有二流实力了,就可以做水手了。”
     李风将头磕得梆梆作响:“谢谢白大哥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做的。”
     “起来吧!我们吴国不兴磕头。”白松松将他拉起来,说:“好男子靠自己本事吃饭,不要做磕头虫!”
     李风被一股沛然巨力带起身来,顺势瞟了白松松下身一眼,眼中满是好奇。
     他很想知道,一个骷髅好男子,下面是什么样的。
     “你先在旁边看看,我等下叫人带你。”
     就在此时,天上一声鹰唳,声震林木,响遏行云。
     众人倏然,向上而望。
     李风心中讶异,不过是一只鹰而已,爪哇处处可见,为何他们都面有急色?
     那只鹰发出了五声急促的鸣叫,继续在空中盘旋。
     “该死!爪哇猪追来了,快快快!他马赶快!再给一刻钟,没上完的就不管你们了。”惠城骂骂咧咧,赶人的速度更快了。
     远处还有一个蓝袍汉子,带着几个男男女女朝着海边跑来。
     这些男女全是爪哇人装束,似乎已经跑了很久了,一个个气喘吁吁,连滚带爬地往前跑,十分狼狈。
     知秋一叶带着几个蓝袍汉子跳下船去,落在他们身边,从怀里捏出一张符,啪地一声,分别拍在他们身上,随后往船上一丢。
     人就轻飘飘地往船上飞去,被水手们接住。
     “看来,这次不光是雅加达,许多地方的大乾侨民都被屠杀了,这些什么吴国人,确实是来救我们的。”饶是李风已经老于世故,饱尝人情冷暖,心中也满是温暖和感激。
     “咕咕咕……”
     一阵鹰鸣声传来,船微微一晃。
     李风转过头去,顿时心中一紧。
     淡淡月光下,一只巨鹰落在船头,正在梳理着翅膀。
     这只大鹰面目狰狞,站着比常人还高,全身羽毛疏疏落落,就像是给人拔去了一半似的。
     这些羽毛色泽乌黑,油光锃亮,锐挺如钢,隐隐有些干涸的血痕。
     巨鹰勾嘴尖利,头顶毛秃,却生着个血红的大肉瘤。
     爪哇人号称苍鹰之子,雅加达上空常常有苍鹰盘旋,甚至扑入街头猎食。
     可这样大的巨鹰,他也只在土皇宫远远见过一只。
     那只巨鹰身边还有仆人伺候,据说是非常厉害的妖王,土皇给了一个大将军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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