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8日,由成都开往上海的181次直快旅客列车缓缓驶离丹阳站不久,一名神情恍惚、脚步虚浮的男子在同车厢旅客的搀扶下,艰难地走进餐车,向正在执勤的乘警报案。
这位男子是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县柳市公社五金机械厂的推销员郑国华。
他用微弱而断续的声音叙述了一段令人心惊的经历:就在12月7日,他与一名自称同乡的旅客从南阳站一同上车后不久,对方热情地冲了一杯麦乳精请他喝。
郑国华饮下后很快陷入昏睡,不知过了多久才醒来,却发现自己竟躺在5号硬卧车厢的下铺。
他挣扎着起身,踉跄返回8号硬座车厢时,惊觉原本放在行李架上的一只旅行袋不翼而飞,袋内装有100元现金以及价值约200元的衣物和样品。
乘警根据郑国华提供的线索迅速判断,作案者极有可能已在丹阳站下车。
鉴于郑国华当时神志尚未完全清醒,言语表达仍混乱断续,181次列车接警的乘警在初步了解案情后,立即在列车下一停靠站——常州站将其护送下车。
一方面紧急联系戚墅堰铁路医院(原铁道部戚墅堰机车车辆修理工厂医院,今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派医护人员前来接应并对其身体进行全面检查,另一方面通过常州站派出所的电话,将案件初步情况报告给上海铁路公安处乘警队。
乘警队指示务必保存好郑国华饮用剩余的麦乳精样本,待列车终到上海后即刻送交上海铁路公安处进行技术化验。
列车抵达上海后,残留的麦乳精溶液被迅速送至公安处化验部门。
检验结果证实,该液体中含有氯丙嗪成分——这是一种强效安眠镇静药物。据此,警方认定这并非普通失窃,而是一起情节严重、手法隐蔽的麻醉抢劫案。
该案引起上海铁路公安处的高度重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案发前不久,上海铁路公安处刚接到上级单位——上海铁路公安局转发的由铁道部公安局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铁路系统统一部署查缉麻醉抢劫案的重要通知》。
案情与通报精神高度吻合,公安处迅速响应,立即抽调三十余名经验丰富的侦查骨干,成立“12.8特大麻醉抢劫案”专案组,由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处长亲自指挥,并火速派遣刑侦科科长带领5名侦查员作为先遣力量,乘120次旅客列车赶往丹阳展开调查(经上海铁路局调度科
第259章 一杯“夺魂”麦乳精:181次列车上的银牙魅影(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