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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我向来遵纪守法,以和为贵[2/2页]

我是清冷师尊惨死的女儿 派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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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懂,只是闹腾地玩儿,一个不小心,踢翻了一筐核桃。
     老汉骂着,刚要打孙子的屁股。
     忽然脚下踩到什么东西。
     移开脚,一看。
     一堆核桃里的,不知什么时候竟混了一颗发着淡光的石头,比核桃小很多,让他这才没有注意到。
     老汉捡起这石头,忽然想起城门口遇到的那小丫头的举动:
     “这是,她捡核桃的时候放进来的?发光的石头……这是,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石?!”
     一个天石,价值足有十金!
     “老汉我就说了些话,就赚了十金?果然是好人有好报啊!”
     老汉左看右看,小心翼翼将这块天石藏在鞋底,被硌得生疼也不觉得难受,只抱住自己的宝贝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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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就送你去读书!天玺皇朝,当个读书人,再做个官,祖坟都要冒青烟啦!好人有好报,好人有好报啊!”
     ……
     “你给他的天石,足够买无数个你耳朵上的谛听坠。”
     青年斟茶,真的和朋友聊天一般,很是随意说着。
     “帮了就是帮了,何故细分这忙价值几何。”魏泱抿下一口茶,只觉得一股清凉感沿着喉咙直入全身,脑海一片清明,“好茶。”
     “不过是普通的清心茶,不是什么好东西,朋友若是需要,走的时候给你一罐也无妨。”
     “……这么急着赶我走?”
     “朋友说笑了。”
     嘴上说着说笑,行为上可不是这样。
     当官的人,嘴上扯皮的功夫,魏泱再清楚不过。
     更别说还是能当上一城之主的人。
     魏泱放下茶盏,有些无奈:
     “其实我也不想,只是我和我朋友走丢了,按道理,他们应该也在这里,我得找到他们才能走。”
     青年微微蹙眉,面貌长得好看,简单的动作让他显得更加生动。
     ……这要是在苍官王朝,不管多厉害,也得是探花,当不成状元。
     青年刚要开口,就看到魏泱的目光,一顿,闭了闭眼:
     “……我是探花没错,这不是重点,你说还有人和你一起,名字和样貌给我,若是他们进了城,门口的守卫一定有印象。”
     哇哦。
     一下子语气就不对劲了。
     一点没了刚刚的客气。
     再加上她还什么都没说,只是一个眼神……
     这青年对“探花”的事,很敏感啊,没被人常谈起吧?该不会一直这么面瘫一样一个表情,就是为了——
     “没错,我就是为了让我显得板正一些,让人少注意到我的脸……这位朋友,你能不能控制一下你的眼神和思维,我这人对这些东西,比较敏感。”
     “……”
     这青年这般性子,和官场那些老油条,不太一样啊。
     魏泱眉毛动了动,收敛所有思绪,也收回了所有的试探,将兰小皮和白狐的模样画给青年:
     “在下魏泱,魏水泱泱的魏泱……这是我的朋友,兰小皮和小白。
     在九江城主有他们的消息前,我是否能暂居九江城?
     放心,我众人遵纪守法,除非遇到危险,向来以和为贵,从来不随意动武。”
     “……吾名梅笙,你可以直接唤我名,或者喊我梅城主。”
     至于魏泱说的那些,听起来奇怪,但梅笙确实是信的。
     从黑甲士兵的说辞来看,这人虽然行为举动奇怪,但确实没有欺凌百姓,按照规定排队不说,和那普通老汉聊起来也带着对老者的尊敬。
     和那些仗着修为就不可一世,让人厌烦之人,确实与众不同。
     “……既如此,魏泱……魏道友,不如暂居城主府如何?若是有你朋友的消息,也能及时得知。”
     就近看管啊。
     魏泱笑着点头:
     “可以啊,当然没问题,求之不得,多谢梅城主行了这么大的方便。”
     梅笙收起兰小皮和小白的画像,带着魏泱直接去了城主府,找了处院落让魏泱住下。
     刚要离开去安排事情。
     身后。
     魏泱忽然道:
     “梅城主,不知道刚刚我遇到的‘饿死鬼,是怎么一回事?”
     梅笙倏然转身,惊诧中带着探究:
     “竟连‘饿死鬼都不知道?你到底是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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