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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夕的初衷,是把视频网站做成一个货架。也就是说,林夕并不购买电视剧的版权,而是让电视剧的版权方直接上架电视剧。而林夕作为视频网站的所有者,会收取百分之五的费用,相当于场地费。
      用户购买电视剧后,只要宁夕视频还存在一天,那么用户就终身拥有该电视剧观看和下载权。
      这和其他视频网站的盈利方式,完全不同。不仅如此,还很吸引电视剧制作方入驻。林夕此举,算是打开了一道门,一道不用电视台参与,就能拍电视剧的门。
      过去的电视剧,都是靠电视台来牵头,不经过电视台的电视剧,只能以低价卖给其他视频网站。
      但林夕此举,省去了这个过程。以后谁拍了电视剧,可以直接上架,通过观众来观看来赚钱。
      也就是说,从此以后,电视剧的制作方可以完全摆脱电视台的制约。
      林夕希望打造一个由版权方,网站,用户来共同建设的视频网站。
      “对了,除了电视剧,你的新歌小酒窝的下载量,已经突破了一亿。看来之前上春晚,让更多的人认识了你。而且经过我们和大夏卫视的沟通,大夏卫视也同意了将过去播出的电视剧在宁夕视频上架。”
      单曲下载直接破亿,除了林夕,真就没别人能做到了。而且找大夏卫视商量电视剧上架的事,林夕觉得只要大夏卫视不傻,就不可能不同意。
      这些电视剧没什么用,放在那里不能产生价值。在视频网站上架,还能带来一笔不菲的收益。
      就算是每集只需要一毛钱,看的人多了,也是一笔巨款。
      对于林夕来说,也解决了宁夕视频出现的晚,没有多少资源的问题。
      “不仅如此,和其他电视台的合作,也在商谈之中。很多小电视台都对我们的提议很感兴趣。不过,也有一些电视台,还有网站看懂了我们的运作模式,准备如法炮制。”
      这一点,林夕倒是不担忧。
      想要如法炮制,没问题啊!
      这种模式已经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在二十年的保护期内,把专利费交过来就行。
      安宁给林夕带来了很多好消息,当然也有坏消息。
      不过好消息的数量,总比坏消息要多得多。
      这人呐,哪儿有光占便宜不吃亏的?
      有得有失,才是人生,不是吗?
      “林夕,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要取道东北,而不直接回京都呢?”
      “听说这次寒流,东北受到的影响很大。我去看看,然后捐些款。也算是做了一件回馈社会的事。”
      钱赚来,不就是用的么?
      有道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林夕此刻,也算是发达了。
      人嘛,追求的莫过于名利二字。
      现在利已经有了,该做些逐名的事了。
      倒不是林夕多好名,只是林夕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人世间,总得做些什么,才不枉此行!

第一百章 回程路[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