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自由,并为他人制造自由的人,从来都不是庸俗的。
习惯赠送玫瑰的人,生来浪漫。
重启在这个祥和的小镇上,看到了程归零的内心,他的心里种满玫瑰,只是他把刺留给了自己。
程归零揽过重启,在她的耳后轻轻呵气,酥麻感夹杂着麻药过后轻微的刺痛,重启不由的缩了缩脖子。
程归零单手扣着重启的头将她抵在自己肩上:“疼吗?纹了我的名字,你就是我的人了。”
重启笑问:“那我能在镇子里横着走吗?”
程归零摇头:“那不行,螃蟹才横着走。”
他抬腕看了眼时间:“我们该回家了,这个点能赶上饭。”
程归零拉着重启下了车,他指着院内摆着的流水席,庆幸的说:“看,我说能赶上饭吧。”
大家伙见了程归零也是很随意的打了个招呼,该喝酒的喝酒,吃肉的吃肉,划拳的划拳……
程归零递给重启一个盘子,指了指身后的餐桌:“想吃什么自己取。”
重启在各种语言的吆喝声中,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高兴。
院内有嬉戏打闹的小孩,还有围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什么的妇女,露着腹肌的年轻男人们和正在开酒瓶的楚格!
好久没见到楚格,他似乎黑了一些,但也结实了许多,他很好的融入了这些人中,用流利的英语和他们互相交谈。
楚格似乎也看到了重启,朝着她招手:“夫人,来这边坐。”
重启摇头,随后别过脸去。
夫人?!
呵呵!
本来心情不错,突然又沉到了谷底,楚格就像明明灭灭的光,重启在他身上看到希望和绝望来回交替的过程。
那种过程让重启看不到终点。
重启一直记得程序说过的话,他说楚格是来找她的。
程归零从背后揽上重启的腰:“在想楚格吗?”
重启夹了块牛排,侧切面还有血渍,这血渍让重启感到慌乱,她感觉自己从一头待宰的牛变成了盘中的餐。
虽然重启表面伪装的很好,但内心的血渍陈迹依旧会在某个时刻不经意的流出浓水来。
就比如此刻见到楚格!
“恩,我在想他这一个月去哪里了。”
程归零抓着重启的手将那块牛排切成小块:“去特训,他的各方面条件都很好,忘记的东西因为熟悉很快就能记起来。”
忘记的东西因为熟悉,很快就能记起来!
可是我呢?我呢?为什么记不起我?
重启点头:“那挺好的,楚格本来就很优秀。”
“恩,我打算让他做你的保镖。”
这一句,猝不及防的把重启拉进回忆里。
楚格说,重启,我以后也做你的保镖。
程归零把切好的牛肉洒上酱汁:“重启,从此以后楚格就保护你一个人。”
回忆像一条无法趟过去的河,而住在回忆里的楚格,或许永远不会对重启说出同样的话了。
程归零叉了块牛排递在重启嘴边:“啊,张嘴!”
我啊你大爷,程归零你为什么总是步步为营!
程归零转头看向楚格,楚格恰巧抬头,他朝程归零举了杯,笑的没心又没肺。
程归零低头,下巴抵在重启的肩膀上,他的手摸上重启的小腹。
重启,我就是要为我的心动买单,大方坦然,哪怕以后你伤我一万次,我
第37章 纹了我的名字,就是我的人了[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