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
为什么?
她为什么这样做?不麻烦吗?明明他们素不相识。
他不明白。
少女离去后,房间里重回寂静,他不安地拱了拱身子,思绪渐渐飘远,但想到的,多是从前经历的那些苦日子。
他活了十几年,自记事起就在街上流浪,跟着一众流浪群体摸爬滚打。费尽心思抢来的半边馍馍能吃上好几天,常常饿得前胸贴后背,肋骨清晰可见。
等他年长几岁,清俊阴柔的面相愈发明显,多少男人没有女人泄欲,开始把主意打到他身上。
而那时,他也才十岁罢了。
流浪群体里的一个上了年岁的老爷子怎么没看出那些畜生的心思,偷偷将他送进戏班子学艺,起码让他有个依靠,混口饭吃。
虽然戏班子这行苦,但比起他流浪的日子还是好多了。他对老爷子自然感激,赚了些微薄月给,就要给老爷子送去,结果到了老巷子一打听,才知道老爷子在送他进戏班子的当夜,就被那几个畜生围殴致死。
尸体都不知道丢在哪儿。
他跑到郊外,找了个隐蔽地方给老爷子筑了个墓,想立碑,发现自己不仅大字不识几个,连老爷子的真名都不知晓,只写了爷爷两字插在土堆前,磕了三个头就回了戏班子——戏班子并不在此地常驻,也不允许他们这种文堂行擅自离开戏班子,他怕被班主发现痛打他一顿。
只记得回去的路上,他边抹泪边跑,本来不长的路他只觉得跑了好久,眼泪怎么抹也抹不干净。
少年的意识涣散又清醒,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愿意睡着,或许是真的心存期待吧。
直到那股熟悉的淡香凑近,他努力睁开眼睛,发现是沈朝暮回来了。
期待并没有落空,而是得到了回应。
他动了动手指,胸口有一种莫名的感觉。
沈朝暮将灯点燃,往他身上照去,这才找到了少年伤口撕裂的地方。是腰窝的位置,已经渗出鲜红血液,染湿了床铺。
沈朝暮是偷偷摸摸回到屋舍的,找蓝霜寻来药,大多是止血,促使伤口愈合的。
她还找来两块黑布,把窗户蒙上,防止光渗透出去,又烧了热水晾在一旁。
她先取出一颗药丸,递到少年嘴边。
少年紧抿嘴唇,犹豫了两秒。就当沈朝暮刚想开口劝他时,他张了张软唇,将药丸含住。
他的脸上也有许多伤,之前被那几人打得鼻青脸肿的,都看不出他原本相貌。现在过了两天,有些肿着的地方已经慢慢消散,但淤青和伤疤仍然存在。
沈朝暮瞥了两眼他,发现他虽然姿态狼狈,但见眉目确实是颜值高的脸蛋,要是他好好收拾一番,定是个大帅哥。
现在还是先救命。
沈朝暮喂给他的药丸,是一种能让人身体麻痹的药,也就是麻醉药。
但是这麻醉药的效果肯定比不上现代社会的麻醉药,只能够让人身体乏力,对疼痛的感知减弱,做不到完全不省人事,一睡一醒病就好了的状态。
过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少年虽然还睁着眼,但眼神焦点已经没有了,沈朝暮便凑近他耳边说句:“我是救你,不是在占你便宜,理解理解。”就上手去扒少年的衣服。
第7章 我是救你,不是在占你便宜[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