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前,王轩写了十年的小说。
这年头相较于那些远古大神来说并不算长,但是你们能想象得到吗,王轩写了十年竟然还是扑街。
但是这十年的扑街经历,对于王轩来说那就是最深的积淀,王轩发展到这个时间段,似乎也没到十年吧。
现在王轩最强的本领,就是码字。
除去系统金手指,现在王轩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写小说。
觉醒的系统并不是文娱类的系统,自己也没有那么超强的记忆力,所以王轩放弃了当一位文抄公的想法。
写那白金大神们写过的大红大紫的作品,这点王轩首先pass掉了,直接被王轩摒弃。
大概设定可以用一用,但是前世那些具体的情节,王轩肯定的是忘得差不多了。
百家齐放,百花争鸣!
看来都市入赘歪嘴龙王可以重出江湖了!
王轩深吸一口气,心神逐渐安宁下来。
手中转着笔杆,脑海中的思绪不断浮现,双眼透过窗户看向夜空,灯光和皎洁的月光照在窗沿,一个故事逐渐在脑海中成型。
将笔记翻到第二页,王轩写下了这个故事的名字——《龙王赘婿》
这一次王轩将这个时间段的爽文和龙王入赘结合起来。
王轩这次就是打算小白文起家!
脑海中不断回想着网络上那些歪嘴龙王的梗。
借用几句,这本书的简介就写出来了。
……
江城第一富豪家中的上门女婿,穿的是褪色的迷彩军裤,干的是扫地擦桌子仆人的活,上门女婿结婚一个月,却没人看得起他,只能独守“空房”。
所有人的眼中,他只是一个油嘴滑舌,一无是处的废物,可是却没人知道他是世界最大地下组织的掌舵人——龙王!
……
是的,王轩就是要写这种无脑小白文,这种文在王轩重生的这个年代,很少,甚至说只要王轩的文笔好,剧情不算那么的无脑,有上那么一点逻辑性,这本书肯定是能成为开山之作的。
重生之前,王轩跟风写过好几本这样的作品,虽然没什么人看。
就算记不住那些大神的小说,但是自己写的跟风作品还能记不住?
只可惜,在王轩重生前的那个年代,各种小白文层出不穷,虽然说小白文那时候有市场,但是却已经江河日下,新人作者根本就挣不到钱。
现在家里还没有电脑,就算有,以此时的时间点,临近高考,王轩也摸不到电脑。
所以,王轩拿着手中的笔记本正在奋笔疾书。
手上哗哗的写着,偶尔停下来吧润色一下,斟酌一下用词。
王轩并没有第一时间写大纲。
大纲这种事情对于这种无脑爽文的前期来说,并没有多大的用处。
现在这个年代,重点的是,开头的黄金三章,甚至是开头的三段。
以王轩现在写出来的简介,肯定是吸引人的。
在没有经过互联网的轰炸,和小白文洗脑的读者们看来,这简介已经足够了。
简介简简单单的
第4章 小说[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