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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今朝方始觉成人[2/2页]

一笑小窗中 谁家翁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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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拜住笑道:“骗也行,只要大长公主到了大都,剩下的,就看臣了!”
      英宗又说:“我们都去了大都,上都这边,卿可有防备?”
      “陛下有什么察觉?”
      “最近,太皇太后有些不满意于我,朕隐隐感觉到,他们必有它种行径,你我不得不防啊!”
      拜住点头称是,“臣最可虑的,便是铁木迭儿一班人,恐朝夕有变。”
      英宗说:“朕也是这样想,卿可有办法预防?”
      “臣速令东方四侠赶来上都,四出探访。”
      “东方四侠?”
      “噢,他们是臣的少时玩伴。”
      “侠士们现在居在何处?”
      “臣令他们在大都坚守,四侠之首的纪昭,现在正在‘大悯忠寺保护着杨朵儿只的遗孀。”
      英宗说:“我们离开上都之前,他们能到上都么?”
      “能!”拜住赶紧写好了密令,交给了身边的太监,唤“东方四侠”速来上都。
      【二】《警幻仙姑赋下阙》曹雪芹.赋
      其素若何?春梅绽雪;
      其洁若何?秋蕙披霜;
      其静若何?松生空谷;
      其艳若何?霞映澄塘;
      其文若何?龙游曲沼;
      其神若何?月射寒江。
      英宗来到鲁国公主府,仔细端详起大长公主,直到此时,小皇帝才感觉到自己“今朝方始觉成人”。
      蒙古女子,皮肤本就白净,但是,大长公主却白中泛粉,粉生生的就像那梅花带雪,开在了早春;她又穿着一件白色的汉服,这就更衬托出她的清纯,清纯的像那秋蕙披霜而不染纤尘。
      看到英宗有些发呆,大长公主奇怪地问:“皇上,您看什么?”
      “噢~”英宗收回了目光,问道:“朕在想,是何故让姑母这般年轻!”
      大长公主笑了笑说:“这人啊,一定要有个好心情,只要心情好了,人人都可年轻。”
      “如何才能心情好呢?”
      大长公主笑道:“皇上正值青春年少,生活就像含苞待放的花朵,一路走下去,时时都是欢乐,处处会有惊喜。”
      “可是,朕怎么感觉不到呢?”
      “没感觉?那这问题就出在皇上的心态上——心态好,则事事好;心放宽,则事事安。”大长公主说,“其实,生活过的就是心情,天有阴晴,月有圆缺,人生路上有风、有雨、有挫折,心烦、心累、心碎也只是生活中的插曲而己,看开即是花絮,看淡就是云烟。”
      英宗道:“一种年龄,一种心境,一种领悟啊!也许,像姑母这般年纪,早就看淡了一切。”
      “这与年龄无关吧!”大长公主不想继续跟皇上探讨人生,她也知道,皇上今天来,肯定不是来谈论人生的,一定是有什么事来找她帮忙,便道,“要不,皇上有什么烦心之事,说与我听,看姑母能否帮着解开?”
      ————————————
      注释
      【1】收继婚
      收继婚,又称为“转房”或“接续”,指寡居的妇女,可由其亡夫的亲属收娶为妻。
      据《元史论丛》记载:按照收继者与被收继者双方的辈分,收继婚可划分为同辈收继和异辈收继两类。同辈收继即弟收兄嫂或兄娶弟妇,异辈收继则为子收庶母、侄收婶母、孙娶继祖母等。实行收继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保证家庭和家庭财产的稳定性,不会因寡妇再嫁使财产流向其他家庭或家族。
      据《出使蒙古记》记载:蒙古人中的寡妇,如果无人收继,即不会重新结婚,而收继则是一种合法行为。收继的对象,除生身母亲和同母姐妹外,庶母、嫂婶甚至同父异母的姐妹都可包括在内。也就是说,平辈收继和异辈收继的形式都存在。
      蒙古族和其他北方游牧民族一样,有着传统的收继婚风俗,进入元朝之后,这种风俗并未改变。
      元代色目人中的大多数民族盛行收继婚制。除回回以外,唐兀、钦察、汪古、乃蛮和畏兀儿都同蒙古族一样,既实行同辈收继,也实行异辈收继。回回人严格禁止异辈收继,允许弟收兄嫂、兄收弟妇的同辈收继。
      据《元史》记载:顺帝后至元六年(1340)七月,颁旨“禁色目人勿妻其叔母”,对色目各族的异辈收继多了一些限制。
      受女真、蒙古乃至色目人的影响,收继婚在汉族中也流行起来,北方地区尤盛,同样包括了异辈收继和同辈收继两种形式。元朝政府最初并不承认汉族收继婚的合法性。
      据《通制条格》和《元典章》记载:至元七年(1270)八月曾由尚书省出榜晓谕各地,不许汉人、渤海人等收继。
      次年二月,又颁发圣旨:“妇人夫亡,服阕守志并欲归宗者听,其舅姑不得一面改嫁。十二月,中书省请求颁发“小娘根底、阿嫂根底休收者”的诏令,但得到的批复恰恰相反,允许收小娘(庶母)、阿嫂为妻,也就是承认了汉族异辈及同辈收继婚的合法性。但不久政府又颁发了一系列规定,对汉族收继婚加以限制,不但禁止子收父妾、侄收婶母的异辈收继,对同辈收继的兄收弟妇亦予禁止,收继表嫂等更在所不容。
      这样,“弟收兄嫂”实际上是元代惟一合法的汉人收继婚形式。为了保护“守志”妇女,规定了愿不改嫁者可不与小叔续亲,“应继人不得骚扰,听从所守”,如要改嫁他人,“即各断罪,仍令收继”。叔嫂年龄差距太大,即所谓的“年甲争悬”亦不准收继。
      其实,汉族的收继婚往往发生在下层贫民之中,一般的汉人士大夫将此视为“乱.伦”行为,不但不能实行,还不断加以抨击。江南地区受理学影响较深,妇女的贞节观和伦理观重于北方,所以收继婚现象较少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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