馄饨,手法娴熟,两手左右开弓,几个动作之下,几个胖墩墩的馄饨就包好了。
红桑看着这干净利落的手法,再看看那摊子收拾的也很干净利索,才放下心来走过去:“老板,我也要一碗。”
叶春儿抬头应了,看到红桑,视线和手上动作虽然都没有停顿,但是心中也觉得眼熟,只是没有说出来。
“我们拿到那边车上吃,吃完了再把碗给你送回来。”
红桑指了指身后的一架马车。
叶春儿点头称好。
有这种马车的人家,一看就非富即贵,不可能会贪她一只碗的。
馄饨很快就煮好了,热热的一碗,因为红桑要带走吃,于是叶春儿贴心的给了一个托盘。
红桑也看出了叶春儿的好意,笑着道谢后接过。
“夫人,那摊子的小老板,竟然是个小姑娘,只是做事毫不含糊,那动作,可熟练了呢。”
回到车上,红桑跟罗素兰夸着。
罗素兰闻了闻馄饨香气,原本吃过早饭,可闻到这味道还是忍不住食指大动。
“那是自然,农家女从小就要帮着家里劳作。”
说着,罗素兰咬了一口馄饨。
馄饨皮滑、嫩、薄,肉馅儿很香,汁水充足。
“果然好吃。和家里厨子做的,倒是有不同的风味,你们也尝尝。”
罗素兰说是主人,但与红桑和绿柳主仆多年,感情深厚,常常分吃一份食物。
掀开车帘,罗素兰又向外看去,这一看,她就看到了正面带笑容,在和客人说话的陈翠云。
“那个妇人,的确看起来眼熟。好像……是之前卖咱们人参的那对母女!”
听到这话,红桑绿柳也都想起来了。
“没想到他们谋生手段倒也多。”
“上次卖给咱们的人参,让姑爷在老爷面前挣了好大一个面子,说起来,还得感谢他们呢!”
“我刚才看到他们摊位上的菜牌,那字写得极好,不知道是他们请谁写的。”
主仆三人说着闲话的功夫,一碗馄饨就吃完了,还了碗筷回去,一直拥堵的路也终于疏通了些。
在马车路过馄饨摊的时候,叶春儿下意识地抬头去看,正好与也看出来的罗素兰,对视了。
两人视线相接,都只是淡淡笑着点了下头。
馄饨摊的小生意,出乎意外的红火,但因为林家还要忙活叶春儿与朱玉英认干亲的事儿,所以每天不会出摊太久。
六天时间转眼就过了。
因为此次认干亲只与朱玉英有关,与朱振石的朱家无关,于是不需要太麻烦,就在村里办了认亲宴,请了里长与村里德高望重的几个长辈,叶春儿亲手做了一桌子好饭菜,敬了茶,认干亲也就算完成了。
有了朱玉英做干娘,有些人虽然心里不服气,但也不敢再胡乱说叶春儿的闲话,生活重新归于平静。
因为要开始讨论叶春儿与林昭元的婚事,按照原计划,叶春儿从林家搬到了朱家暂住。
“昭元,”帮着叶春儿把需要的东西送去朱家之后,陈翠云对着林昭元道,“从今天开始,你不要太频繁的去见春儿了。”
“?”
第102章 这摊主,怎么觉得这么眼熟呢[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