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自己,将所有自己传授于他。
但随着郑义对田不修的记忆挖掘的越来越深,郑义也就知道的越来越多。
某一天,郑义终于得知了田不修当初的想法。
原来田不修是要夺舍他的身躯,占据他的身体。
夺舍,是一种非常凶狠的法门,和搜魂术一样,都是为人不齿的邪术。
其主要功能就是强行夺取对方身体,将对方的灵魂抹除,鸠占鹊巢。
虽然田不修这样对他,但郑义得知真相后也没有去记恨田不修。
若不是田不修的记忆,郑义根本无法知道那块令牌的用途,也无法知道天梯的特殊。
没有田不修的记忆,郑义就无法化解暗影殿的危机。
这也算是祸兮福所倚。
“倒霉的孩子,你说你干啥不好,夺舍我干啥啊,哎,真是想不通。”郑义故作老态,深深地叹了口气。
身处小黑狗体内的冯希简直要气炸了。
踏马的!
你还嘲讽我!
你等着,等我借用这只狗的身体修成正果之后,我一定要整死你!
嗯……
其实,这只狗的资质还蛮不错的嘛。
不不不,我在想什么,我现在应该愤怒,我应该要生气才对!
多年和白狼王的纠缠,让冯希似乎有了双重人格。
“可怜呐,小狗狗。”郑义蹲下身,看向小黑狗。
夺舍了小黑狗的冯希看到郑义蹲在他面前,顿时吓了一跳。
我擦,这个臭小子不会发现异常了吧!
我现在可打不过他。
他如果要对我动手,直接一脚就能把我给踢死了。
因为畏惧,冯希瑟瑟发抖。
忽然,一股温热传到他的小爪爪那里。
淦!
吓尿了!
这副该死的身躯,怎么这么没用!
竟然吓尿了!
完了,完了,丢仙丢大了。
郑义看着小黑狗畏畏缩缩的样子,不由得心生怜爱。
小孩子喜欢小动物,这是天性。
虽然郑义看似已经在修仙者混的风生水起,但实际上,他还是个不到十五岁的小孩子啊。
(ps:因为是小孩,所以他的性格可能不符合一些读者的口味,但人总要成长的嘛,就和我们一样。)
“可怜的小家伙。”郑义抚摸狗头。
冯希此刻非常害怕,害怕郑义发现异常。
千万别发现我啊!我还想要回到仙界呢!我不想死啊!
为了不让他怀疑,算了,豁出去了!
今天,我就暂时装一次狗。
冯希下定决心,为了活命,放下面子。
只见他发出惹人怜爱的哼唧声,伸出小舌头,轻轻舔舐郑义的手背,一副小狗求人的样子。
这种表现,让郑义更喜欢这只小黑狗了。
“哇,小狗狗,你好懂事啊,咯咯。”郑义继续抚摸狗头。
也许是这副身躯的本能,冯希竟然从郑义抚摸狗头的动作中,感受到了一丝快乐与欢愉。
第110章 彻底暴露,小狗狗[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