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杰走后,我回屋坐在那儿发呆,竟然有点失魂落魄,身体像被抽空了一样。匆匆见面,又匆匆分开,相逢那一刻的甜蜜好像还没散去,身上依然留有他的气息。
条件不允许,有时候真的靠回味过日子,如果一直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天长地久了?那些打打闹闹的情侣,就是因为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有客人进来,起身开始工作。
几天之后,朗杰试图动员我从事其它行业,比如开个服装店或者小一点的旅店、游戏厅之类的,他可以资助我,但是我根本不感兴趣。
一是收入不见得比我目前可观,我在‘金座已经有了一批稳定的回头客。二是过惯了这种吃香的喝辣的、每天穿着光鲜被人关注的日子,很难下决心再去从事其它操心受累的职业。
开店和做员工看似都要服务于人,可前者是主动服务,要去讨好巴结被服务对象,以期带来丰厚利润。而后者是被动服务,视服务对象的需求而动,只需要有个良好的服务态度即可。
所以我宁可选择后者,不承担风险,也不会弄得身心俱疲。人不能太安逸,否则会失去斗志,这时候的我就是个例子。
短短一年的酒店生活,已经让我变得四肢不勤,饱食终日了。我很享受那种闪亮登场的感觉,从一些人的眼里,我读出了自己的价值。
虽然跟朗杰的感情已经到了白热化状态,但是我没有因此停止自己的脚步,因为我心里明白,他有自己的家庭。‘商场事件那次,他的张惶失措,让我明白妻子对他的重要性了。
虽然常常在他面前拈酸吃醋,毕竟这时候还算理智,他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我不想它毁在自己手里。
他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在他心里永远不会比他的妻子更重要,我也不过多奢望,以后想要衣食无忧,还得靠自己。
我惊诧于自己的冷静,二十一岁的年纪,混迹于酒场的时间不算长,我却有着超出同龄人的认知,至于是先天还是后天,实在无法考证。
我觉得‘金座酒店很适合我。我在这里,利用自己的小心机,就可以有不菲的收入。
大多数像‘金座这种档次的酒店,客人很复杂,各行各业、三教九流都会光顾。菜系多为风味、特色、实惠,价格适中,适合各种消费群体,既可以吃的好、又可以玩的高兴。
而一些低档的小酒店,是一些年龄偏大或容貌较差的女性寄身之地,她们无法与那些年轻、漂亮的女孩竞争,如果在百花争艳的中高档消费场所,根本没有她们的一席之地,只能在这里等待低消费人群的垂青。
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大自然的规律,谁也改变不了,在任何角落都适用,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朗杰见我执意不想放弃现在的生活,提议租房出去住,这点倒是可以考虑,不过如果晚上下班太晚,半夜三更,我一人在路上肯定不安全,况且我又是一个惹眼的女孩子。
权衡再三,我俩决定在‘金座附近租一套房子,作为我们的爱巢。
朗杰的工作在郊区矿上,不能总回市里。大多数时候我还是住在店里的员工宿舍,所以房子租下来其实利用率不高。
第18章 爱在当下[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