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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费米的说法,拉蒙是要介绍几位朋友给余安邦认识。
      “像贝茨这样的所谓专栏作家、金融专家什么的我见得多了,他们就是喜欢以外行的眼光来做一些所谓的内行的、专业性的评论。”
      费米领着余安邦朝大厅东侧的前排走,嘴里还不忘讽刺道。
      “不过话说回来,像他这样的人才是真正讨人喜欢的,难道不是吗?”
      余安邦笑而不语,他能听出费米这番话中告诫的深意。
      既然贝茨这种人更讨华尔街的欢心,那么由此类推,像他这种总是说出真事来的人,自然就不讨华尔街的欢心。
      两人说着话,很快就来到了大厅的东侧前排。
      毫无疑问,这里才是真正的名流汇聚地,以余安邦的见识,他都能在这里找到很多熟悉的面孔。
      摩根斯坦利首席执行官约翰·马克,美林主席约翰·泰恩,摩根大通主席杰米·戴蒙。
      还有花旗的首席执行官维克拉姆·潘蒂夫,以及高盛大佬劳埃德·布兰克费恩。
      这些处在华尔街食物链最顶端的人物聚在一桌,正在热烈的交谈着什么。
      相比来说,拉蒙所在的那一桌就冷清多了,只有三个人,其中两个人还没有落座,而是站在桌边上与拉蒙交谈。
      费米走到近前的时候,先将阿斯利和拉米安排在一个坐满了明星的桌子边上,这才将余安邦带向拉蒙那个桌。
      “先生,余先生过来了。”
      走到桌边,费米先走过去向拉蒙汇报了一声。
      “哦。”
      拉蒙抬起头,扭转目光找到余安邦所在的位置,随即微笑着站起身,说道。
      “嘿,余,我的朋友,刚刚听说你今晚也过来了,这才让费米到处去寻你。”
      “你好,拉蒙先生。”
      余安邦两步走过去,握住拉蒙的手,半真半假的说道。
      “我和两个朋友在后面呢,这种场合也没有几个我熟悉的人,索性就找了个偏僻的地方。”
      “这样很不好,我的朋友,在社交的圈子里,无论如何都不能使自己变的封闭。”
      “没有人生来就有一堆朋友,你应该有自信,每时每刻都准备去结交新的人,那样才能让你的事业膨大起来。”
      拉蒙一本正经的说道。
      “我会的,拉蒙先生。”
      余安邦点点头,虚心受教。
      “来,我为你介绍一位新的朋友。”
      拉蒙微笑着岔开话题,指指紧挨他坐着那个消瘦中年人。
      “这位是杰森·弗劳尔斯,华尔街的神童,哦,或许他本人更喜欢‘坟墓上的舞者这个绰号,不过我们却喜欢叫他‘嗜金兽,因为他总是喜欢把收购的对象定为银行。”
      “叫我杰森就可以了。”
      中年人面带笑容的站起身,同余安邦握手道,“我看过你的文章了,余先生,很精彩,很独特,很棒!”
      “谢谢,只是一点浅见。”
      余安邦笑道。
      这个人余安邦知道,他是华尔街著名pe投资机构jc·flowers的总裁、创办人。
      要说过去几年间,jc·弗劳尔斯公司虽然规模同样不小,但在pe类投资公司内,排名并不靠前。
      但是就在今年四月份,也不知道眼前这个家伙是如何运作的,竟然得到了头号大土豪“华投公司”的巨额融资,其业绩瞬间变的亮眼,很有点鸟枪换炮的意思。
      最近一段时间里,余安邦在卖空雷曼公司的股票,其主要拆借方就是jc公司。

第31章 嘲讽[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