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站在月台上。
手机抖动了下,我连忙拿起。
刚准备翻看,我听到林虹的手机也响了,她拿出来,低头看。
我看到自己手机屏幕上,是薛子晴发来的短信,想必,林虹那边,也是薛子晴发来的。
【旭旭,这条短信,我早就编辑好了,上车后才发给你。我知道你们会来送行,而我却是最怕离别的人,所以一定会想办法,偷偷的走掉,不然,我看到你们,会舍不得上火车。
自从妈妈过世后,在这个世上,我一直觉得自己已经没了亲人,但租进你的房子,认识了林虹姐姐,招娣,还有你,却让我收获了三个亲人。
不是亲人,比亲人还亲。
我一闭上眼,眼前就能浮现起跟你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走,就这样蜗居在出租房里,哪怕过一辈子,我觉得都可以。
只是,我必须去参加比赛。
并非为了所谓的梦想,其实,唱歌也好,要成为大歌星也好,一开始就不是我真心喜欢的事情。
我生活的家庭,是一个完全没有感情的地方。
我妈妈为了得到爸爸的爱情,利用我做筹码,嫁给了我爸爸,但我爸爸从来没有给过她一点爱。
我爸爸也从来没给过我一点爱,因为他是一个不懂爱是什么的人,我长这么大,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次数,十根手指头都数得过来,而且出现一次,扔下生活费就走,甚至不会蹲下来跟我说上半句话。
有一次,他喊我的名字,让我叫他爸爸,我刚要开口,他接了一个电话,转身就走,浑然没有看到,我朝他伸出了双臂,想扑进他怀抱。
那一刻我知道,我对他是不能有任何指望的。
他在我心里跟死掉了没什么两样。
后来,妈妈自杀了,我也就离家出走了。
我一直找寻不到活着的意义。
学吉他弹唱,只是我觉得无聊,随意找点消遣而已,对别人说我立志要成为大歌星,也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是个正常人。
终归,正常人都是有梦想的,对吧。
万一我说自己没梦想,岂不是会被人当成怪物。
在跟你和林虹姐姐第一次吃饭,谈到这个虚伪的梦想时,我内心里其实觉得你们好搞笑,竟然还信了我瞎扯的鬼话。
可是后来呢,我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真的爱上了唱歌,也真的想成为大歌星了。
我至今想不明白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是源于什么契机。
我只确认一点,那是从住进有你,有林虹姐姐的出租房后,才发生的事。
所以我要继续唱歌,要实现当大歌星的梦想,也许我在实现梦想的那一天,我会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让我有了这样的转变,让我找寻到了活着的意义。
说了这么多,我都有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懂我在说什么。
总之,再见。
别忘了我。】
薛子晴的这段留言,用了十几条短信才发完,我看了好大一会儿才看完。
看完后,我拿着手机想了几分钟,才编辑了一条短信发出去。
第222章 薛子晴的短信[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