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我们认识吗?”
“您当然不认识我,但全济州城的百姓有谁不认识您啊?您找我来什么事啊?”
“老人家,还望把你知道的关于斗笠男的线索都一五一十的说出来。”
“就关于那个白大褂,黑斗笠的人?”
“对对对。”
“哦,这样啊!大概是昨天下午,太阳光微弱的时候,我在柳巷胡同那块睡午觉。但是突然被人蹬了一脚,把我踹醒了。我定睛一看,那人就跟你们官府说的,白大褂、黑披风、大斗笠,一副不敢见人的模样,像极了一个小偷。那人鬼鬼祟祟的,但见有人,便给了我一两银子骂骂咧咧地将我轰走。至于说了什么?”老乞丐皱着眉头,思考了许久,用力拍了拍脑袋,实在想不起来。
老乞丐忽然眼光一闪,毫不忌讳地在众人面前从那抹布一样的衣服的怀里摸出一个黑乎乎、椭圆形的泥球来。
不管不顾的就地敲开泥壳,一个被包裹好的荷叶包展现出来。打开荷叶,色泽棕红,油润光亮的鸡肉,唰的从荷叶里冒了出来,让人食欲大开。浓郁的鸡香混合着荷叶的清香在每个人的鼻尖跳动,肆意展现着自己那独特的香味。唯一美中不足便是整只鸡只有鸽子大小,可能原料并不是鸡肉,而应该是飞禽一类的。
老乞丐抓起那只整鸡,将那酥软肥嫩鸡肉轻轻地撕开,撕下一只鸡腿,毫不忌讳的大快朵颐起来,一边吃一边叫道:“我这老叫花子,一饿就什么东西都想不起来了,望诸位大人见谅。”说着又撕下另一条鸡腿递给李少华,“李大人你救济百姓,惩强扶弱,济州城百姓对您感激涕零。这秘制的叫花鸡,你不可拒绝。”
李少华尴尬地接过鸡腿,正准备递给一旁的捕快,老乞丐冷哼一声,眼神变得犀利起来:“看起来,李大人并不准备买我这个老叫花子的帐啊。”
李少华尴尬地笑笑,想来这老乞丐并没必要害自己,随即抓着鸡腿送入口中,浓郁的肉香和酥软滑嫩的鸡肉征服了味蕾。
“这鸡……真是十足的美味。”李少华从业这么多年从未吃到过这样风味独特的叫花鸡。就仿佛这鸡的灵魂还没离去,而是被锁进这泥壳里,锁进了这一块块鸡肉当中,化为了浓郁的肉香和滑嫩的鸡肉。
闻着鸡肉的香味,听着两人的咀嚼声,最受煎熬的恐怕就是立在一旁的捕快了。
“嗯。”老乞丐把鸡腿吃了个干干净净,连根骨头都没剩下。舔了舔手指,又抓起一块鸡肉,“不过我当时虽然离开,但却趴在胡同口听到了那人的谈话。那人不知道在和谁说话,我出来的时候就见他一人进入。那人这么说:告诉都主敬请放心。活,乌鸦一定做的漂漂亮亮,任务,尽量得到可靠的情报。夜枭那小年轻,出手毛毛躁躁,不计后果,迟早完蛋。”
“乌鸦?夜枭?这是什么乌七八糟的代号。”李少华思考着:没听说过这两个人的名号啊,到底是个什么来头!看来一会得去找某人问问了。
李少华口中的某人乃是昌隆镖局的掌柜——金不遇,善使三寸旋刀,人送外号:旋刀郎。此人行走江湖多年,又干着镖局的买卖,黑白两道都处过不少的人脉,见多识广,应该知道这代号和哪门哪派有关系。
“那人就是这么说的,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了。不过虽然那人声音低沉,但提醒你们,这人的年龄一定超不过三十岁,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孩子而已。”老乞丐已经干完了大半只鸡肉。二三十岁的人放在这世界上大多都成家立业了,不过按乞丐的年纪推算倒的确称得上句“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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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马踏乌云[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