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就算是山鸡装疯卖傻,但他的演技简直出神入化。
过了一会儿,我也认为他是真的被某个很可怕的但是又没有要了他的命的东西吓疯了,他流口水的样子,实在太影响他的形象。
山鸡疯了,此次任务就这样完了,事实上也只能这样。
墨镜与其他五个战士准备带山鸡走,当然,还有我。
“那个唱红歌的呢?”我问。
虽然,看不到墨镜的眼睛,但是却看到他的脸抽搐了一下。
或许山鸡说的很对,墨镜也无法确定唱红歌的老女人的具**置。
不过,她似乎并未害过人,那么就让这一页翻过去吧,或许机缘一到,那么就会揭开她的真面目。
那具骨架是不是地雷,蔡局拿着进一步鉴定,暂时还没有结果;
狗子爷此时看着疯疯癫癫的山鸡,脸上闪现出的表情是高兴中带着冷笑,只说:“疯了也好,你娃,终于安生了!”
墨镜开着车,我们一起几人,上了省道,直奔宛城。
我一开始以为每次都是山鸡开车,墨镜是不会开车的,但很快发现,原来不是这样。
墨镜开车技术绝非一般人能比,如果能把一辆suv开出跑车的感觉,那么非墨镜莫属。
不论前面是什么车,哪怕是马路超级杀手:泥头车,或者田螺车,墨镜从它们之间照超不误,犹如鱼在水中穿梭。
那几个兵也目瞪口呆。
我们坐在这个车上,有种死神开车的感觉。
从我们村至市里,正常情况一个半小时,而墨镜竟然只用了半小时。
不过我们坐在车上却感觉像是坐了很多个半小时,每秒都在提心吊胆。
在进入市区的一个大十字路口时,那五个站士要下车,说要左拐回军区司令部驻地。
墨镜停下车,让他们下去,然后只剩下山鸡与我,还有他,向报社奔去。
虽然说是我们市,但我确实是第一次来。
上学时根本没空来,去了南方后更不可能来,来到这座城市之后,才发现这里虽不及南方繁华,但是小城市也有小城市的魅力,尤其是一条长长的河流围绕,北边再环伏牛山,不能说是山城,但也算山清水秀。
就在这时,墨镜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嗯”了一下,便又调转了方向。
“上峰打电话,要先把山鸡送到市人民医院安排治疗!”墨镜说。
“他不是神经出问题吗?应该送到第五医院(市神经病治疗中心)吧?”
“上峰是这个意思,那也不便多问!”墨镜说:“想必应该是他本身不是神经病患者,所以也不必送到那里面治疗!”
我也没在多问。
墨镜开着大霸王停在医院门口停车场。
然后与我一左一右扶起山鸡从车上下来。
第140章 问米5[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