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始终守在原地不敢离去。
或者说,它现在并不想离去。
薛飞看看狼王,再看看狼群,满意地笑了:“很好,你的族群已经很大了,但还可以更大一些。先跟我回到马车那里。这些骏马留在草原上,我喜欢它们。”
狼王慢慢起身,冲着远处嚎叫一声。
狼群开始有条不紊地跑动起来,向着前方狂奔而去。
草原上食物充足,足以养活这一大帮狼群了,所以薛飞并没有带领它们一起南下。它们是属于草原的,有它们在草原上,自己也放心。
······
······
马车前的篝火周围,密密麻麻围满了狼群。一排排绿油油的眼睛,看上去阴森恐怖。
狼王蹲坐在薛飞对面不远处,学着薛飞的样子在吃肉喝酒。虽然看上去很滑稽,却有那么一份豪迈了。但它始终是不胜酒力的,偏偏还不甘认输。只是喝了一会酒,就坐不稳了,身体开始摇晃起来。
“别硬撑着了,慢些喝。我也想去找你们的,是想告诉你们,我要去盐城做生意了。盐城不大,有事就在城外叫上几声,我会知道的。我家娘子不让我杀人,但没说你们就不能啊。以前我在山上都憋得发疯了,这次就是想出去玩玩,散散心。可能冬天之前就会回到山上去,也可能不回去了,现在还说不定的。”薛飞有些落寞地说道。
带着妻儿去往陌生的地方,现在那里还不安全,他总是有些担心。
也不管狼王能否听得明白,他负责在说,对方负责在听,酒话唠叨起来就没完没了。
狼王低嚎一声,转头看向远处。
那是有野猪的土山方向,薛飞管那座土山叫“野猪山”。
薛飞喝醉了,吃吃地笑着:“怎么?你的族人又饿了?那就去吃那些老马吧。可要给我剩下一些啊,我要让它们在草原上继续繁衍着,就是为了好看。”
金忠在车内传出话来:“它是想让你跟它去看看。这帮狼群很强壮,不缺食物。”
“嗝,嗝······”薛飞真的喝醉了,他不想去,只想睡觉。
狼王起身向外走去,转过头来又吼了一声。
“行了行了行了,就跟你走一趟好了。那里什么也没有,有什么好看的?”薛飞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来。
狼王开始奔跑了,身后是一大群狼跟随着,一起跑动起来。
薛飞满意地笑了,他最是喜欢这种气势了。
好看!
壮观!
气势!
······
······
野猪山只是一个方圆几十里的土丘而已,从高处看去,就像是一个大馒头。
土丘有二百多米的高度,在草原上也算得上是山了。表面的土壤肥沃,林木虽不高大,却是很茂盛,一派郁郁葱葱的景象。
薛飞经常路过这里,却没有去山上看过。
野猪山的地势很缓,一眼就能看到那处平坦的山顶了,实在是引不起寻奇揽胜的兴致来。
狼王首当其冲,跑到了山顶,然后发出了一声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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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发霉的大馒头[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