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的死亡时间。我本来就是想要学解剖的。所以嘛,我对尸体也是有所研究的,那些骨头绝对有上千年的历史了。”
“以此作为参照,这些珠宝玉石的历史也应该有上千年了。但问题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识货的人啊。明珠暗投没关系,咱们可是亏大了。像这些玩意,只是一件就了不得了,能抵上老爸的全部身家了。”
金忠不想他再在薛爸身上继续说下去,急忙说道:“那就先拿出去几件卖卖看吧。不要拿的太多,太多了是不值钱的。你不是说这个朝代有很多识字的人吗?他们或许就能认识这上面的字呢。你多给他们银子,让他们替你好好吹吹牛皮,让大家都觉得这是个好东西,然后再卖给有钱的人家。”
······
······
薛飞愕然看着金忠。
金忠下意识地摸了摸脸,发现脸上并没有东西,疑惑地问道:“我说的不对吗?那你来说好了,你说该怎么办吧?”
薛飞猛然抱住金忠就是一顿猛啃。
金忠大羞,用力推开了他,嗔道:“别发疯了,那你说怎么办吧?”
“娘子,你可真是太有才了!你有这种头脑,我又何愁不能富可敌国?这也正是我的想法啊。这叫什么来着?对了,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薛飞兴奋地嚷道。
所带的火把已经燃尽,两人这才离开了墓地。
还没出洞口,就听见儿子喧天在扯着大嗓子拼命哭喊着。
薛飞之所以给儿子取名为“喧天”,就是因为儿子的嗓门太大了,哭得他心烦意乱。
女儿嬉闹是因为有了喧天的名字在前,又有金孝的胡闹在后,顺理成章,因此而得名。
金忠听见儿子在哭,立时心急如焚,急急地冲了出去。出了洞口,脚尖点地,腾身飞掠,急速冲向山下去。
薛飞直接就一飞冲天,在半空中急速掠过金忠的身边,伸手一带,两人就一起来到了马车的旁边。
喧天满脸通红,坐在草地上哭得声嘶力竭。
嬉闹躺在地上,不停地在伸胳膊蹬腿。已经将襁褓挣开了,在草地上蹬出了两个大坑。她的嘴里被堵着布头,哭不出声来。
而喧天自己将口里的布头给扯出来了,湿漉漉的布头就在他身边的不远处。
······
······
夕阳的余晖下,远处的狼群正在蜂拥地撕咬着几十个黄衣道士。
金孝在一边独自应对着七八人的攻击,白色的外衣上已是血迹斑斑。
狼尸从眼前四五十米外,零零散散一直铺向了远处三百米远的地方。
薛飞用力拽住了发狂的金忠,冷冷地说道:“男人没死光,女人先退后!去看好孩子吧。”
紧接着他就发出了一声长啸。
远处打斗着的双方各自停手。
狼群在护拥着金孝返回,一路蹒跚。
金孝全身都是血迹,在夕阳下呈现出绛紫的颜色。
狼王一瘸一拐地走向薛飞,想要以头伏地解释什么。却是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薛飞上前查看它的伤势。嘴巴已经粉碎,不停地向外淌着血水。右前腿被生生折断了,白生生的骨头,醒目地露在外面,仅有筋皮还在相连。
金孝的嘴角噙血,脸色煞白,只喊了一声“大哥”,就昏倒在地。
大部分狼群也都是脚步踉跄着。
“大家全部退后!”薛飞大吼了一声。
从他的脸上并没有看出多少怒气来。
越是大敌当前,就越是要冷静,这个道理他懂。
怒火烧不死对方,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第五十二章 祸从天降[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