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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 章 金融立法元年[2/2页]

以青春的名义 五月向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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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整天吃香的、喝辣的,而且一出手就是自己几个月的工资,在机关里每天喝茶看报纸沈福备受煎熬,实在是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他们能赚大钱,我也能,我也要出去开公司赚大钱”,在这样的激情簇拥下,还不到30岁的沈福递交了辞职报告,成了第一批下海“吃螃蟹”的创业人才。
      到了第二年,沈福就高薪聘请了几个大厂的科技人员,同时也招聘了一位大学生,开始搞产品研发,不到半年时间,这个小厂就研发出来了一款叫“双色液位器”的产品,在当时全国正在抓经济的时候,这个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产品已经推出,就受到各部门的重视,一个街道办小厂,能够投资研发新产品,成了当地的一个明星企业,这个产品以稳定的性能,得到了原机电部、交通部、劳动部等多达八个部委的推广。
      1989年3月16日,北京中关村一家叫“北京长城科技产业公司”成立了,法人代表:沈福,企业董事长:沈福;企业总经理:沈福,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这是一家完完全全由沈福掌控的公司。
      在辽宁省阜新矿务局,有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工程师,研发了一种叫“逆变型无整流子三相换相器电动机”,并且申请了专利。
      经过多发打听和寻找,终于找到了这位屈维谦,并聘请屈维谦为长城科技公司总工程师,月薪2000元(这是普通工人月工资在130到180元),并且为屈维谦配了一辆专车,以及一套别墅供其居住,唯一要求就是要屈维谦将他的公开专利卖给沈福。
      拿到专利沈福,脑瓜确实和别人不一样,1990年11月6日,带着厚厚的一沓资料,来到了中国专利局,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而沈福只是把原来的“逆变型无整流子三相换相器电动机”改名为“内反馈可控硅串级调速器”,发明专利也改成了实用专利。申请人沈福。
      可是怎么样才能向社会上的人集资呢!政策是不允许这样的集资,这是一个朋友给他了一个建议,那就是以专利开发的名义,让投资者签署“电机开发合同”,为了快速的找到资金,沈福以年息24%的利率进行借贷。
      第一步;高薪邀请十余位专家,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了“y(j)rnt系列内反馈可控硅串调速中型异步发动机部级专家品鉴会”。
      第二步就是邀请十几家在京的报纸参加这次专家品鉴会,其中就包括了《科技日报》一时间,全国各地的报纸就出现了“筑起文明我们新的长城”、“沈福传奇”、“长城的启示”等等。
      第三步,就是聘请了大量的律师,组建一个律师团,修订《技术开发合同》,以及从法律中论证这种转让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要投资3000元就能参与技术开发,享受年息24%,投资上不封顶。
      沈福开设了长春融资公司、深圳融资公司、北京融资公司、海南融资公司并顺利的完成“海南战役”、“北京战役”、“深圳战役”、“长春战役”。
      短短的一年多,就融资十几亿人民币,要知道那时候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只有130元,而这八个多月,沈福仅仅是行贿就送出去3000万红包,而沈太福案也称为改革开放后“第一非法集资案”,也是第一位因非法集资被判死刑的人,长城公司集资案牵涉20余万人,集资十几亿,而长城公司,实际上只卖出了60台电机。
      一年后,全国大会通过“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概念,这一年也被称之为金融立法年。

第262 章 金融立法元年[2/2页]